强化执行监管力度。采购周期内对非不可抗力因素未能良好履约的中选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督导,采取措施予以惩戒。
2023年6月9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发布了《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行凝血类、心梗类临床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通知表示,上述产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2年,采购周期届满后,可根据市场发展变化、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
来源:安徽医药采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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