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2023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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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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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暨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常州第二人民医院,自1937年建院以来,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现有城中、阳湖两个院区,是首批江苏省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2013年我院被评为江苏省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示范临床基地,2014年成为首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有专业基地22个,协同单位1个(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成为南京医科大学常州医学中心主体单位。医院按照“做强做优惠民众,品质医疗促健康,智慧医院创一流”的行动纲要,致力成为国内智慧医院的典范。我院充分贯彻落实关于培训合格的住培学员“两个同等对待”的国家要求,欢迎广大学员报考。

目前开放床位2200张,2022年门急诊233.26万人次,住院11.20万人次,手术例数69881例。在岗职工3323人,高级职称991人,博士133人,硕士776人。现有博/硕士生培养点25个,博/硕士生导师120人。拥有江苏省333高层次培养对象25名。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有临床和医技科室57个,其中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单位)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1个,南医大校级重点实验室2个,市级医学中心1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6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4个。是常州市卫生系统首家具有独立招生资格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即将投入使用的医学模拟中心面积共4000㎡,拥有一流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各类模型充分满足培训需求,设有OSCE考站32个。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决定招收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拥有高等院校西医类别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社会化学员需暂未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或劳动合同。委托培训学员需已确定入职单位,且签订劳动合同者。

二、招录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希望从事全科、皮肤科、耳鼻咽喉科、检验科、急诊科工作者优先。

3、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4、入院时具备学历、学位双证书。

5、本科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结业或中断)者不可再次报名。

三、招录专业及名额

80401686267118748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14490183@qq.com

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7月15日

注:报考者可填两个以上志愿,注明服从调剂。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

1、《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1份;

5471686267118966

扫码下载报名表

2、简历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社会化学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生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委托培训学员需提供入职证明及单位介绍信。

上述材料报名时发送电子文档至报名邮箱,现场审核时上交纸质材料。

(三)报名费及考试费全免

五、考试

具体考试方式由笔试、技能、面试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比:40%、40%、20%,总成绩100分。考试时间初步定于7月中下旬。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及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确定招收人员,拟招录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缺额按照成绩逐一递补。

七、培训待遇

1、委托培训学员:基本工资及社会保障等由原单位发放和缴纳。

2、社会化学员生活补助如下:

53451686267119035

注:①包含基本工资及五险一金,国家、省财政补助。②全科专业学员另外享受市级财政补贴约1100元/月,根据实际到账情况发放;③住宿补贴:未住宿学员补贴200元/月;④其他福利补贴: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发放。

八、相关规定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般为期三年,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结束。医院按照国家发布的培训标准,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培训结束后,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者方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培训期间,医院与社会化招录培训对象签订劳动合同;与委托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培训期间,两年内未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者,终止培训,解除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

3、培训期间可根据个人意愿终止培训,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培训结束后,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终止。

4、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结业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为3年,培训相关费用个人承担。

5、培训期间不得申请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学位。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九、招收政策咨询电话

电话:0519-81087655

联系人:汪薇青

十、招生监督

招收工作监督电话:0519-88120506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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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住院医师,规范化,简章,招生,培训,学员,报名,医院,证书,硕士,国家,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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