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原中选价格开展接续,同意接续的中选药品,由原中选企业以中选价格接续供应。
5月25日,内蒙古发布《关于征询“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三批和河南牵头十四省联盟集中采购周期满药品接续意向的通知》,对即将协议期满的146个药品,开展接续意向征询工作。
一、药品范围及接续采购周期
(一)药品范围。“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三批和河南牵头十四省联盟集中采购周期满药品清单。其中,注射用头孢噻肟钠、骨化三醇软胶囊和呋塞米注射液按照国家第八批集采中选结果执行。
(二)接续采购周期。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接续供应价格
以原中选价格开展接续,同意接续的中选药品,由原中选企业以中选价格接续供应。
资料递交时间:5月25日-5月31日17:00
附:“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三批和河南牵头十四省联盟集中采购周期满药品清单
编辑 | 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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