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或遵医嘱」如何点评?? 之前我写过一篇文章,关于超说明书用药的处方怎么点评?今天说说一种会遇到的特殊情况。超说明书用药一般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
说明书「或遵医嘱」
如何点评??
之前我写过一篇文章,关于超说明书用药的处方怎么点评?今天说说一种会遇到的特殊情况。
超说明书用药一般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具体包括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不同的用法,也就是药品未注册用法(unlabeled uses,off-label uses,out-of label usage or outside of labeling)。
超说明书用药点评大约分为4种情况:
1、给药剂量、给药途径超说明书用药;
⊙ 超出药物适应证相应的用药治疗剂量,包括单次剂量或日剂量;
⊙ 超出药物适应证相应的用药疗程或期限;
⊙ 超出药物剂型相应的给药途径或方式;
2、适应证超说明书用药;
⊙ 药品说明书不包含处方的临床诊断;
3、适应人群超说明书用药;
⊙ 超出药物适应证相应的用药治疗剂量,包括单次剂量或日剂量;
⊙ 超出药物适应证相应的用药疗程或期限;
⊙ 超出药物剂型相应的给药途径或方式;
4. 其他情况
有一些药品的说明书,除了有具体的用法用量,后面还带有四个字——或遵医嘱。那药师碰到一张处方的用法用量跟说明书的不同,是不是直接归位为合格处方?
我个人认为,在说明书中附有“或遵医嘱”的字眼,是赋予医生用药的自主使用权,医生直接面对病人,病人们年龄不同、疾病不同、症状不同,所以如何用药医生最清楚。医生在药物剂量、给药频次、给药疗程上可以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做主,而不一定要按照说明书上面的用法用量。
药师在点评这类处方的时候,如果遇到比较离谱但又找不出医学证据支持的时候,最好是找医生先沟通,不能一味认为「或遵医嘱」的处方都是合格处方。“或遵医嘱”也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而非仅凭医生的经验。毕竟一旦出事了,《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中的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就要出来买单了,可见处方审核还是要谨慎细心。“或遵医嘱”,给了医生更大的执业自由,但也无意地成为了对医生/药师的一种风险转移。但是超说明书用药不等同于不合理用药,医学知识日新月异,我们对处方的审核和点评,也要客观和实际。
一些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27条规定: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生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处方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生,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新版医师法》第29条规定: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左:山东省超说明书用药目录
右:广东省超说明书用药目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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