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月22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短缺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宣布开展辽宁省2021年度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药品挂网采购工作。
今日(3月22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短缺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宣布开展辽宁省2021年度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药品挂网采购工作。
据梳理,本次辽宁省2021年度短缺药品清单内药品有依地酸钙钠、雌三醇乳膏、羟钴胺等7个品种,辽宁省2021年度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药品有盐酸洛贝林、盐酸维拉帕米,甲硫酸新斯的明、枸橼酸氯米芬等10个品种。具体详见文末附件。
通知表示,对于拟参加短缺药品挂网采购的药品,挂网成功后,已获取国家医保药品编码的,直接进行交易;未获取国家医保药品编码的,待获取编码后再行交易。申报企业应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采购方式为通过邀请招标、价格联动、最合议价等方式及时开展短缺药品直接挂网采购。
▶ 邀请招标
未在辽宁省挂网的短缺药品可通过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增补挂网。申报企业须如实填报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信息,对于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信息采集达到3 个及以上省份的申报药品,申报企业如果自愿承诺以全国最低价作为辽宁省挂网采购价,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挂网采购。
▶ 价格联动
已在辽宁省挂网的短缺药品可通过价格联动方式进行价格调整。按照自愿的原则,申报企业决定是否参与价格联动。有价格联动需求的企业按要求填报全国各省(不含辽宁,下 同) 现行采购价信息并申报,如果自愿承诺以其他省份(市、 区) 最低实际交易价格作为辽宁省挂网采购价,经公示无异议后,以新的采购价格继续挂网采购。
▶ 撮合议价
不满足邀请招标条件或不参与价格联动的短缺药品,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医疗机构联合议价组开展议价,议价成功的直接挂网;已在辽宁省挂网的,若议价未成功将取消挂网.同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可差比) 和不同包装的药品须符合差比价规则,否则不予挂网。
此外,通知要求采集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 优先采集有实际交易的最低价 ,如在该省份无实际交易则采集该省份省级统一的采购价(中标价、挂网价) 或医疗机构据此开展议价的省级统一的最高限价。企业自报价、国家或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省、 市集采采购机构公布作为挂网价的除外) 不纳入采集范围。
◆编辑 | 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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