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5种慢特病涉及到10个编码,由于各地病种的名称、病种数量、现在都没有统一,如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放化疗,肾衰竭、透析等,按照大类编码进行传输,如诊断为高
在整个的结算流程里面,在参保人出院结算的环节,就医地经办机构要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费用信息经过国家的结算平台回到参保地,参保地要做的就是将大类的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区分参保人员个人与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再将计算结果经过平台传回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进行直接结算。
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整个的流程和住院的区别并不大,有一点区别就是,在住院时它是大类费用的传输,但是在门诊结算的时候,由于门诊每一笔的结算量,信息数量相对比较少的,所以当时试点的时候,采用的是明细同步上传。虽然明细回到参保地彼时无法解读,主要是为以后的编码统一做一个准备,国家医保局成立之后有了15套编码,整个跨省门诊上传明细的情况下,后期参保地是可以去解析出到底用的什么药,为后面再进一步的优化结算流程提供了可能性。
在门诊慢特病方面,从今年到9月印发了正式的门诊慢特病的试点文件,明确先是5个病种,先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以及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这5个病种是每个省甚至每个统筹地区基本上都有的。同时也是涉及到的人群范围比较大,或者是费用比较高的,患者的诉求比较多病种。
门慢特定的资格认定和备案的环节留到了参保地,还是按原来的渠道来办,那么参保地负责门诊慢特病资格的认定,负责整个的备案手续,还按照你的原渠道原规定来,只做结算环节的探索。
在门诊慢特病的认定资格这块,国家平台是要求参保地要把认定资格信息上传到平台上,便于就异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多种渠道获取。就医地的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从参保地平台上就是去调取信息,还可以通过国家平台去查询他患者的资格认定的信息,对于医疗机构开展诊疗行为有很大的益处。
在门诊慢特病结算流程方面,使用了全国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的病种代码和病种名称,整个的流程通过代码快速的识别信息,是实现、推进异地即时结算试点的工作的信息化支撑。
关于待遇政策,门诊慢特病有一点与普通门诊不同的地方,患者去就医的时候,很多地方是一次挂号,挂的并不是门诊慢特病的号,去医院工作站去进行就诊的时候,可能会看一些普通疾病和门诊慢特病不相关的一些普通疾病的话,让病人去挂两个号码,其实也增加了患者的负担,工作上也重复了。用一个号通过分处方来实现两次结算,所以要求是分病种单独结算。一些试点医院,做到了在医生工作站自动去分处方,然后在结算的过程中是分单上传,实现了一次窗口的一次办理。
目前5种慢特病涉及到10个编码,由于各地病种的名称、病种数量、现在都没有统一,如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放化疗,肾衰竭、透析等,按照大类编码进行传输,如诊断为高血压1期2期还是高血压的合并症等,按病种的类目的编码来传输,兼容到各地的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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