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省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布

2022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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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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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量”代替“带量”,医疗机构的自主性更强,同样起到降价效果的同时还有利于市场的稳定。

115个药拟中选,涉及90家药企

来源 | 赛柏蓝 

作者 | 小春

01 最高降幅89.64%

2021年12月30日晚间,河南省医保局发布《豫晋蒙赣粤桂渝贵滇陕青宁新兵团十四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八)》,公布了14省联盟集采拟中选结果,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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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4省联盟对38个品种(以品种序号计)开展带量采购,最终31个品种有企业中选,7个品种流标,涉及贝尼地平口服常释剂型、地尔硫卓缓释控释剂型、多沙唑嗪缓释控释剂型、替米沙坦氢氯噻嗪口服常释剂型、维拉帕米缓释控释剂型、维拉帕米注射剂、维拉帕米口服常释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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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个拟中选品种涉及115个产品、90家药企,包括石药集团、亚宝药业、亚太药业、华润双鹤、扬子江等知名药企。其中,石药集团中选产品数最多,四款产品拟中选,分别为复方利血平、己酮可可碱(0.1g)、尼群地平(10mg)、曲克芦丁(60mg)。

从降幅的角度来看,本次拟中选的115个产品较官方公布的基准价平均降幅为46.19%,最高降幅为89.64%,为瑞阳制药的尼莫地平4mg。此外,近一半产品降幅在50%以上,其中有7个产品降幅超80%。

根据采购规则,本次集采分为AB组,参比制剂(含原研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以及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品列为A组,其他药品列为B组。

同组申报企业数在3家及以上的,经济技术标与商务标6:4的权重采取综合评审的方式确定拟中选企业;同组申报企业数为1家或2家的,采取议价谈判的方式确定拟中选企业。

经济技术标由专家相关规则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据河南省医保局此前披露的结果来看,有244个产品(均为B组)需通过综合评审确定中选,最终100个产品拟中选,综合评审中选率约为40.98%。

综合评审外,另有27个产品(A组11个,B组16个)要进行议价谈判,最终A组无产品谈判成功,B组有8个产品谈判成功。

综合评审和议价评审之后,各品种拟中选价格降幅与平均降幅差距较大的,还需进行价格纠偏,拟中选结果显示,有7个产品价格纠偏后成功拟中选。

值得注意的是,河南14省联盟规则明确规定,报价≤0.1000元且≤该品种全国最低挂网(中标)价,直接拟中选。

据统计,本次115个拟中选产品中,有42个产品拟中选价格≤0.1元,约占全部拟中选产品的36.52%,涉及曲克芦丁、尼群地平、尼莫地平、复方利血平四个品种。

02 采购量分配规则进入新阶段

拟中选结果公布之后,如没有意外情况就进入到中选结果正式公布、采购项目落地阶段。

总的来看,河南省此次十四省带量采购中选规则条理清晰,从降价和保障供应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应的安排。综合评审阶段淘汰了近半数的企业,保障中选企业的综合素质,并且明确规定企业申报的药品产能需达到该品种本次采购数量2倍及以上,进一步保障产品的供应。

此外,采购文件规定,拟采购金额不高于 200 万元的品种最多中选2家,保障了企业有一定的竞价动力,而对于未中选药品,也要求实行梯度降价。

在采购量的分配方面,河南14省联盟带量采购文件规定,各采购品种中选价格最低的,以医疗机构上报该药品的100%需求量作为约定采购量;价格次低的,以医疗机构上报该药品的90%需求量作为约定采购量;其余的中选品种以医疗机构上报该药品的80%需求量作为约定采购量。

剩余约定采购量分配规定则为,如医疗机构填报A组和B组中价格最低的中选药品,则该医疗机构该组剩余约定采购量的50%分配给价格最低的中选品种;其余约定采购量,可优先使用价格最低的中选品种,也可从所有中选品种中自主选择使用。

如医疗机构未填报A组和B组中价格最低的中选品种,则该医疗机构该组剩余约定采购量,可优先使用价格最低的中选品种,也可从所有中选品种中自主选择使用。

从规定可以看出,此次带量采购项目不再按照中选企业价格高低顺序按省分配市场,而是根据集采前厂家报量,根据中选情况决定保留多大市场。

原本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产品中选后的市场变化不大,原本市场占有率较小的产品变化相较此前的带量采购规则来看,市场变动也有一定的降低。

“保量”代替“带量”,医疗机构的自主性更强,同样起到降价效果的同时还有利于市场的稳定。

外界看来,河南省带量采购的规则参考了第六批国采的模式,也暗示着第七批国采的规则变化。实际上,随着省际联盟带量采购的发展,其国采探路者的角色越发鲜明,在规则、采购品种、采购范围方面均有不小的突破。

除河南14省联盟带量采购外,12月31日,北京市医保局、天津市医保局、河北省医保局发布了《2021年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了《带量联动药品目录》《短缺药品订单式采购目录》两份采购目录。

值得注意的是,在带量联动采购方式上,文件规定《带量联动药品目录》内相关产品,联动全国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价格水平,按照带量分包的方式,通过购销双方互相选择,确定中选药品,实行带量采购。

互相选择一词同样强调了市场的自主性,可以说和河南14省联盟采购、第六批国采有异曲同工之妙。

或许,这种更加有利于保证市场稳定的分配量模式会成为未来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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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选,采购,产品,品种,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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