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健康界发文《患者有理≠医生受罚,投诉就该被扣绩效吗?》。其中,有采访我的观点:“对于医生的怨言,北京众再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中清评论:「让医生既当科技人员,又当市场经营者,还当医疗善后处理者,这与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与医疗的本质背道而驰。」” “宋中清表示,「十应当」应促使医院做好日常医疗质量管理,让患者有就医参与感。对应着未发生医疗纠纷的前期情况,要求对患者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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