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系列解读:《医师法》中的“超级影响力”条款的序。想了解医师法下医师如何执业吗?还等什么?快点击敬请期待系列解读第一期——医师法第29条第2款超说明书用药。
本文为系列解读:《医师法》中的“超级影响力”条款的序。
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法”)正式颁发。
医师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执业医师法,这部1999年5月1日生效、存续了超过22年的法律,其历史使命即将终结。22年来,执业医师法作为医事领域屈指可数的法律之一,在调整医师考试、注册、执业、考核和培训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执业医师法的废止,既是终结,又是开端。一部内容更加详实、更加针砭时弊的法律诞生了。
医师法是执业医师法的延续。首先,医师法的定位是对原执业医师法的大修。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谦2021年初作修订执业医师法说明时介绍,为与教师法、法官法、律师法等涉及职业类别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律名称协调统一,草案建议将法律名称由“执业医师法”改为“医师法”。其次,医师法和执业医师法的调整对象相同,均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除大修的医师法第4章和新增的第5章等少数部分外,其他章节、条款和体例均有明显的延续关系。
医师法在原执业医师法上有重大突破。首先是篇幅大幅增加,从执业医师法的6章、48条、5000余字,增加至医师法的7章、67条、9000多字。医师法新增了第5章保障措施,文字数量更是增长了近一倍。其次是立法技术明显提升,一些措辞的运用更为合理准确。例如,执业医师法全文各处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均被替换为医师法中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法第11条中的“传统医学”被修改为医师法中的“中医”,第13条的“医师”被修改为“申请人”等等。同时部分新增条款与《民法典》、《刑法》的近几个修正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其他法律遥相辉映。再次是紧扣当前医师执业行为、医疗行业态势,修订和增添了大量“超级影响力条款”。
医师法的颁布正当时。首先,疫情肆虐的背景下,医师的权利、义务有待明确。医师法的多个条款都体现了疫情防治的需要。例如,第32条公共应急、第33条报告义务、第50条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其次,全面推进医疗体制改革,不仅需要在立法层面落实改革要求,更需通过引发社会热点唤起广大医师群体对规范执业的重视。每一个医师或许都有必要开始重视执业规范、重新学习医师法及相关法规。
来自新华网
通过阅读医师法的法条,笔者体会到,医师法新修订和增加的不少“超级影响力条款”非常值得研究,其中以医师执业方面的“超级影响力条款”尤多。系列解读将仅扣这些“超级影响力条款”。
以上所称“超级影响力条款”是指本次医师法修订的,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条款。
1、对医师执业具有实质的影响力。系列解读仅讨论对执法、司法实践有实质性影响的条款。部分修订或新增条款主要起到宣示作用,或其形式意义远大于其实质价值(例如,第一章总则的宣示性规定;再例,第4章第37-41条大幅扩充的培训要求),系列解读不会重点阐述。
2、对医师执业具有现实的影响力。系列解读瞄准将改变医师执业行为和医疗行业业务模式,或影响行为、模式合规性判定的条款。这些条款通常较为复杂,容易引发误解或不全面的认识。一些简明直观的条款,不需要重点解读。
3、对医师执业具有立竿见影的影响力。一些条款尽管非常重要(例如,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经推荐和实践技能效果考核,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的制度),但需等待具体管理办法出台后方可见其影响力,无法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本系类对此类条款也不做详细解读。
“超级影响力条款”可能包括:医师法第15条第1款多点执业;第18条第2款豁免变更注册手续的情形;第25条告知义务;第27条第2款紧急医疗措施;第3款急救服务;第29条第2款超说明书用药;第30条互联网医疗;第31条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
必须承认,笔者无法保证在医师法生效前完成对所有“超级影响力条款”的解读,也无法按照条文顺序一一解读。只能按照研究进展撰文和发布,成熟一篇,发布一篇。笔者会坚持宁缺毋滥,全文原创干货。
必须承认,医师法既不可能调整全部的医师法律关系,也不可能解决所有医师相关问题。调整医师法律关系更多还有赖医师法下位以及其他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也有赖立法、执法、司法的相互配合。系列解读将不会局限于医师法本身的文义解释,而是将会体系、实践和环境,看医师法对法律体系和实践的影响。
必须承认,笔者水平不高、能力有限,个人观点难免发生错误。系列解读不得不依赖其他专家的见解,依赖前人的研究成果,笔者会重点参考官方媒体和主管部门官员的观点,同时还会尽可能多地向医疗和法律专家请教,多方听取意见。
想了解医师法下医师如何执业吗?还等什么?快点击关注,来和我一起学习新医师法吧!
敬请期待系列解读第一期——医师法第29条第2款超说明书用药。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人点赞
人收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