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超范围执业的刑事责任主要是指医疗事故罪。
导语:医生高铁救人后被要求写“证明材料”;患者索要电话号码,到底该不该给?医生超范围执业的认定、法律责任以及免责条款,你该知道了!
医生超范围职业的认定
超专业范围执业的认定
超执业地点执业的认定
医师外出会诊条件和注意事项:
第一,经患方同意。
必须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如果,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外出会诊规定》第4条)。这里“同意”最好是书面同意。
第二,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邀请。
医疗机构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外出会诊规定》第5条)
第三,本医疗机构同意。
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务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单位正常业务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经会诊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外出会诊规定》第7条)
第四,外出会诊的“禁止性”规定。
《外出会诊规定》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一)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二)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三)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的范围:
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含影像、超声、核医学、心电图、肌电图、脑电图等)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论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项目。(国卫医发〔2014〕51号)第2条
远程医疗服务条件和注意事项:(〔2014〕51号)第3条)
第一,远程医疗目前仅限于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需签订远程医疗合作协议。医疗机构之间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要签订远程医疗合作协议,约定合作目的、合作条件、合作内容、远程医疗流程、双方权利义务、医疗损害风险和责任分担等事项。
第二,医生远程医疗服务,需经本医疗机构同意。医务人员向本医疗机构外的患者直接提供远程医疗服务的,应当经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并使用医疗机构统一建立的信息平台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第三,需经患方书面同意。邀请方应当向患者充分告知并征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须征得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书面同意。
第四,远程医疗服务的病历书写和保存。邀请方和受邀方要按照病历书写及保管有关规定共同完成病历资料,原件由邀请方和受邀方分别归档保存。
医生超范围执业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严重不负责任”的认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不负责任”:
1)、擅离职守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7)、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严重损害”的认定:】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医生超范围执业的免责情形
《民法总则》规定的“紧急救助免责”
医师超范围执业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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