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再强调“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呢
朱斌 教授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北京大学第八临床医学院
麻醉手术部副主任
2016年,卫计委法制司颁布“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要求必须执行“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2017年,卫计委医管中心“患者安全报告和学习系统” 正式上线;
2018年,卫健委医政医管局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必要性。
2021年,“不良事件上报制度”位列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10大目标之七
为什么一再强调“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呢?
定义与目的
正因为存在“系统缺陷,差错难免”和“人为错误,事故可防”两种现象,再加上“是人就会犯错误”这种遗憾,作为医疗体系,应从管理角度加强质量安全建设,从制度层面弥补系统缺陷,来减少人为犯错的几率,以避免可以避免的问题,预防可以预防的错误。因此,不良事件上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现问题、改进系统,降低医疗错误、预防可预防的不良事件;不良事件上报制度的本质是消除“魔鬼法则”,完成系统自我救赎。
如何实施
4、构建电子不良事件上报系统:
①提供不良事件的信息源、风险提醒以及监测潜在问题重复发生;
②共享在系统中存储的数据,并在机构内部或机构之间进行差异比较;
③帮助研究人员寻找共同的解决方案,并将报告数据转化成可操作的规范。
问题与对策
①个人层面:个人认知、担心法律或信用层面问题、担心被曝光、担心丢面子或者担心影响个人;
2、改进认知,践行制度。
认知是基础,制度是保障。
3、日积月累,营造文化。
文化是内涵、是提升:三流的管理靠人,二流的管理靠制度,一流的管理靠文化。制度是文化的根基,而文化是制度的日积月累和潜移默化。
朱斌教授
研究生学历,麻醉学博士;美国杜克大学博士后世界华人医师协会患者安全与医疗质量委员会委员;美国“麻醉患者安全基金会” Newsletter中文版编辑;中华麻醉学杂志通讯编委;中国心胸血管麻醉学会非心脏手术麻醉分会副主任委员、心血管超声分会秘书长、心血管麻醉分会常务委员;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孕产妇与儿童创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麻醉学组组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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