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2针、3针,不同类型疫苗有何不同?疾控专家表示,无论使用哪一种疫苗,只要按规定完成全程接种,均可获得较好保护效果。只要是国家正规渠道审批上市的新冠疫苗,均可放心接种。
6月10日-30日期间,并非完全不进行第一剂的接种,只是尽量先满足第二剂的接种,但没接种的人,真的要抓紧了!
暂停第一针接种,确有此事
今日(5月27日),多数读者反馈,均接到了“暂停新冠疫苗第一针接种”的消息,情况是否属实?赛柏蓝器械进行了多方查证。
5月26日, 定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消息,根据全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整体安排,近期接种工作分两步走:第一步6月10日前重点保障第一剂次新冠疫苗接种,暂不安排距第一剂次接种时间不满49天人群的第二剂次接种。
第二步6月10日-30日重点保障已接种第一剂次的群众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全力为接种后续剂次人群服务,保障疫苗接种效果,期间将暂停第一剂次疫苗接种服务。
据媒体报道,国家卫健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结合我国疫苗供应实际和工作安排,前期我们对重点人群分步骤进行了疫苗接种,依据疫苗接种技术方案中关于两剂次接种间隔要求,6月10日-30日期间,我们将主要对接种完第一剂次疫苗的重点人群,集中开展第二剂次接种。”
但这期间对出国等人群的需求,我们仍然继续提供接种第一剂次疫苗的服务。7月份后我们将继续开展第一剂次和第二剂次疫苗接种工作,持续提高人群接种率。
因此,6月10日-30日期间,并非完全不进行第一剂的接种,只是尽量先满足第二剂的接种。暂未接种第一剂次的人员,无需担忧不能接种疫苗。
疫苗供应不足?假的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意愿持续高涨,多个接种点现场大排长龙,关于疫苗接种的多种说法也在网上流传。有传言指出,6月9日后,接种新冠疫苗不再免费?答案:不实!
广州政府明确回应,目前广州市使用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全民免费接种,个人不承担成本和接种费用。在居民知情、自愿情况下,接种费用都将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
为更好的方便群众就近接种新冠疫苗,个人可通过“广州健康通”、“穗康”微信小程序和“穗好办”APP,进行网上自助建档和预约。
广州市新冠病毒疫苗目前供苗基本稳定,可满足近远期群众接种需要,市民可登录“广州健康通”等网上预约通道实时查看接种点库存或关注所在辖区对外公布信息。鉴于目前天气炎热,为避免出现人群拥挤现象,除有特殊需要的群众外,不建议直接到接种单位进行现场排队。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开接种高峰,分批有序前往接种点接种。
目前,全程只需要打一针的腺病毒载体重组新冠疫苗,已经在多省开始使用了。目前新冠病毒疫苗有三类:
第一类是灭活疫苗(Vero细胞),分别由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所)、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第二类是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由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第三类是腺病毒载体疫苗,由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生产。
三类疫苗在接种时有所区别: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只需要接种1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需接种3剂,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
1针、2针、3针,不同类型疫苗有何不同?疾控专家表示,无论使用哪一种疫苗,只要按规定完成全程接种,均可获得较好保护效果。只要是国家正规渠道审批上市的新冠疫苗,均可放心接种。
17种情况,须暂缓
1.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等),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 时出现过敏者。
2.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 任何原因(如感冒、局部炎症、肿瘤、风湿免疫性疾病等)引起发热(腋下体温≥37.3℃)者;结核病活动期者。
4. 急性脑病(脑炎、梗塞、出血等),或有惊厥、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 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未控制的患者,或其他 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患者。
5. 呼吸系统急性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或临床未控制、胸膜疾病急性期等患者。
6. 血压≤90/60mmHg(原因不明),高血压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血压仍≥160/100mmHg,严重冠心病,心律失常,心率低于 60 次/分或大于 100 次/分,严重心脏瓣膜病变,主动脉夹层,静脉血栓形成,严重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主动脉综合征等患者。
7. 消化道出血、急性胰腺炎、急性肠梗阻,炎症性肠病活动期,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活动期等患者。
8. 急性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严重肾病患者(未控制的急 慢性肾炎患者,正在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的肾脏病患者,急性肾功能不全患者或慢性肾脏病 3 期以上即肾小球滤过率 eGFR<60ml/min 的患者)。
9. 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或患有上述急性并发症痊愈未满2周的糖尿病患者;空腹血 糖>13.9mmol/L者;甲状腺功能减退 TSH>10μIU/L,且T3、T4 低于正常值者;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亢性突眼患者。
10. 淋巴增殖性疾病未控制,再生障碍性贫血未缓解,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活动期,出凝血疾病未控制等患者。
11. 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活动期,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明确合并机会性感染或恶性肿瘤未控制的HIV 感染者,淋巴瘤、白血病或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患者。
12. 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等患者;器官移植状态患者。
13. 严重过敏性鼻炎急性期,急慢性湿疹或荨麻疹症状体征明显者,或伴有皮肤其它症状发作期。
14. 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或无症状)6个月内。
15. 妊娠期妇女。
16. 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17. 其他未尽事宜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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