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公安局长写了封信

2021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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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医生 贾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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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年前,北京市安定门安德路上有个小储蓄所。当年储蓄所都没有特别的安全保卫措施,每天定点有司机开车来 ,带着取款员来取款 。1986 年冬天的一天,取款员照常来到储蓄所,发现柜台后面没有人,喊人也没人应答。取款员走进柜台里面,发现过道有一名女员工躺在地上,满身是血,里屋也有一名女员工躺在血泊中……取款员吓坏了,赶快跑出来报警,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警队迅速赶到;之后拨打了120,我和另一位大夫立刻奔赴现场。

到了现场,有好多群众在远处围观。在场的法医一把拉住我的手说:“大夫您快来!您要能把她们救活了,可立了大功啦!”原来,上级领导刚刚指示,要限期破案。我们赶快随警察进了储蓄所。受害者伤势很重,我给一名伤者做了气管插管,当时数了一下,前胸共有17 处刀伤;我同事抢救的受害者是一名孕妇。随后,我们马上把伤者送往附近的北京安贞医院,在车上就联系急诊科,让他们和心外科做好接应准备。遗憾的是,因为伤情太重,且受伤时间太久,最终两位20多岁的伤者都没能救活,那位孕妇肚子里的孩子也没能保住。后来案子最终破了—凶手抢了储蓄所一共4.8万元,却害了三条人命。


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走了,实在太可惜。虽然过去了许久,但我时常想起这件事情。从案发到取款员发现,再到民警赶到,最后呼叫急救车,已经过去了太长时间。要是最先到达的人能迅速进行现场抢救,受害人也许还有生还的可能。除了医生,如果普通人都能学会一些基本急救技能,结局或许大不一样。


思前想后,我就给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苏仲祥写了一封信。信中写到:“民警在平常训练和执行任务中可能遇到伤亡,是否需要自救、互救?又会不会呢?《人民警察条例》中有这样的话,民警见到孤立无援的病人要主动救助。外国警察都会急救,中国要改革开放,要与国际接轨,民警也应该学会急救。”


第二天,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一趟。市公安局政治部教育训练处的祁处长接待了我,笑着说:“局长首先感谢您对首都公安队伍建设的关心。局长批示了,说按照您说的办!请您给北京的 4 万多名民警急救培训!”


从那时候起,我就不断给北京市公安局各分局、各处、各总队进行急救培训,包括新警入职、警司晋升警督,都要脱产学习一个月,加进了急救培训的内容。上世纪 90 年代初的一天,祁处长又找到我,高兴地说:“贾大夫,我给您道喜了!”他说,“有一个刑警穿便衣执行任务时,遇到一位老太太心脏骤停了,用三天前刚跟您学的急救技术,把人救活啦!”这个事迹《首都公安报》也作了报道。


 

上世纪 90 年代,贾大成(左)给公安干警做急救培训。

 

这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不过更让我高兴的是,北京市公安局相关领导能采纳我的建议,这么多年坚持让广大民警不断学习急救知识,并应用在工作中,我从心底觉得高兴!(连载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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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急救,伤者,警察,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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