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首|从麻醉师还是麻醉科医师之争,到产科麻醉医生之责

202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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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勒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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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无痛分娩中国行”授权转载

麻醉师还是麻醉科医师,称呼之争有点历史了,与麻醉学的发展和地位息息相关。

国内独立的西医临床麻醉史不算长。记得文革刚刚结束,在医学院读书的时候,麻醉科归属于医技科室,我们当时喊的“麻醉师”,应该是“麻醉技师”的简称吧?那时,麻醉学只是第一版医学院校教科书《外科学》中的一个章节,只讲了一些麻醉用药,印象最深的几种局麻药中有个叫丁卡因的。

当时有台美国HOPE基金会捐赠的二手麻醉机,类似于2009年在印度看到的那种简陋的麻醉机【图1a】,我们还专程去那间手术室看了一下。它像古董文物一样,我们医学生只能看不能摸。

在手术室观摩手术期间,麻醉人员也常常被外科医生呼来唤去。记得一例在椎管内麻醉下胃切除,患者完全清醒,出现了呃逆,外科医生一边在手术中进行腹腔神经丛阻滞,一边训斥着麻醉师。

毕业时,留校去麻醉科的同学也可以“降分录用”。

1986年在浙一医院父亲行开胸肺叶切除术时,我进入手术室观摩发现,麻醉人员是个卫校毕业生,没有经过胸外科麻醉培训,无法做到一侧肺隔离,导致术中支气管切开时手术野液体返流至气管。父亲术后剧烈咳嗽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在无痛分娩中国行初期,南京妇幼保健院麻醉科沈晓凤主任曾经说过:她当主任的时候,病例讨论时麻醉科都不让参与。

所有一切都表明,麻醉就是个给麻药的技师行当!那时的中国西医临床麻醉学还刚刚起步,在这个有悠久历史的专业,属于起步较晚的状态。

现在可不一样啦!

2006年11月我参加美国医生“芝加哥健走行动”在中国的义医活动时,合作医院得到了美国医生捐献的两台Narkomed 2b型麻醉机,类似我在厄瓜多尔看到的那种【图1b】,合作医院却看不上,马上送进库房,根本没有兴趣使用。

图1a. 2009年在印度见到的麻醉机

图1b. 2008年在厄瓜多尔见到的麻醉机

很多医院的麻醉科医生不但是医学院毕业生,如果不是研究生、博士生毕业,可能根本没有机会成为正式编制。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学科的发展也让大家理直气壮地要求其他学科医护人员和民众将“麻醉师”改称为“麻醉医生/师”。有人马上较真儿,称作“麻醉科医生/师”更合适,以便与其他学科叫法统一,不然的话,搞内科的医生不就成了内医生,搞外科的医生成了外医生,精神病科的医生成了精神病医生了?这年头讲究一个xx正确,还是规规矩矩称呼“麻醉科医生/师”才好,将麻醉科医生作为科普的普通名词,麻醉科医师作为专业名词。

名称变了,工资可能也涨了,也给了病例讨论的机会,正了名喊上了“麻醉科医生”,除了给麻药,我们还干了啥?实质变了吗?会不会换汤不换药呢?

2009年,“临床麻醉学的历史发展” 登上了7月刊的《麻醉学》封面【图2】。塞斯勒(Sessler)医生在文章中提到,我们的麻醉科医生已经不再是只关注麻醉中有没有醒过来。通过麻醉预见性模式,安全性提高了10余倍,麻醉醒不过来的比例小于1/10万!傲视群雄!相对而言,手术后1年的死亡率是5%,大于65岁年龄的甚至达到10%!这是麻醉术中可预防死亡率的1万倍!

图2. 麻醉在1846年开启现代医学时代后的临床历程 [2]

麻醉学的哪些进步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呢?1846年前只关注镇痛的古代麻醉,到了现代麻醉的镇痛-镇静-镇动(Analgesia-Anesthesia-Akinesis)3大元素结合5项生命体征的维护,变反应性为预见性的模式改变,从手术中管理,到术前访视,再到术后康复、快速康复、日间手术同日出院、手术后重症监护、慢性疼痛、临终关怀等领域多方位介入,这些都推动了麻醉学的发展,并使之成为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医疗索赔年保险金下降的医学专业[1]。它为改善这个比麻醉风险高1万倍的术后死亡率的所做所为,对患者转归的影响作用超越手术24小时后,1年后,甚至5年后。

除了文章中提及的手术后感染和手术期间的氧供(给氧浓度,术中体温,区域麻醉后血流改善),围手术期严格血糖控制对预后影响的关系等也提到日程;麻醉对围手术期心梗、中风、肿瘤患者5年存活有何影响等话题也有所涉猎;此外,术后感知障碍,脑血管意外快速通道,老年股骨头快速通道,快速康复计划,围手术期手术之家(Perioperative Surgical Home)等都是麻醉学近年来在这种思维下的进一步拓展【图3】。

 
 

图3. 临床麻醉学的手术后快速康复和远期转归

不仅如此,麻醉临床医疗和全院很多科室有关,已“渗透”到医院的各个角落:精神科电疗麻醉,口腔科小手术麻醉,核磁共振麻醉,放射科介入麻醉,支气管镜麻醉,人工受精麻醉,胃肠镜麻醉,烧伤科麻醉,放疗科麻醉等[3]。

以1997年曾经去的佛罗里达大学附属Shands医院为例,除了新生儿重危病房和内科重危病房外,麻醉科还管理着医院的其他所有重危病房,包括外科重危病房、中危病房(Stepdown Unit)、烧伤病房、神经重症病房、心胸重危病房、儿科重危病房、产房等等。产房、重症病房、手术室24/7有麻醉科医生蹲点把守。连急诊科也成为麻醉科的一个部门,令人惊异不已!

现代产房在当代围产医学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其发展不是恍然大悟、心血来潮的产物。我们产房内不仅面对“≥两条人命”的特殊情况,在很多历史问题有待解决的同时,我们还迎来了因生育年龄后移、高危孕产妇越来越多的特殊时期带来的新问题。进一步说,母婴安全还间接关系到国家民生指标——人均预期寿命,不要忘记榆林事件中我们损失的母子需要5个百岁老人来填补中国人均预期寿命。可以说,现代产房的建设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加强的国策[4] [见下文微信链接]。

致产房│现代产房建设乃国家民生之国策


点击题目,即可查阅全文




 

说大道理容易,现实却不是纸上谈兵那么简单。

首先,现代产房团队中需要麻醉科医生入驻产房,有几位便责问:“麻醉科医生是不是看上了产房这块宝地,想增加收益啊?” 真是“一针见血”的直言无讳。对于接受过西方现代围产医学教育培训和临床实践的人来说,这种“想啥说啥”的坦诚令人无奈,却也能理解。没有上面的信息铺垫,没有开放的思想接受新生事物,没有勇气跳出自幼熟悉的环境和观念,没有跳出以钱为纲的思维模式,怎么能指望一下子接受现代围产医学的理念和实践呢?或许这只是对那几位提问者的对牛弹琴!

其次,我们力争捍卫“麻醉科医生”称呼的人们,自己是否明白,我们去产房是干什么的?我们干的事能不能让人自然而然、心服口服、发自内心地叫我们一声:麻醉科医生?

这让我想起了在美国西北大学工作时的一件事。几个同事就种族歧视问题热议,身为非美国医学院毕业的医生有没有被歧视?一位智者一语道破天机:歧视的确存在,但歧视的不是我们人本身,而是我们做的事!

很多麻醉科医生到了产房不知道除了剖宫产麻醉和椎管内无痛分娩外,还能干什么?如果自己都不清楚,其它专业的产科医生、产房护士、助产士、医院领导怎么能了解?

2018年下半年,我在上海嘉会国际医院就职时就遇到过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根据上级单位和检查的要求,医院产房需要配备一整套产房应急预案,需要有一个全院挂帅的人物。以前西北大学芬堡医学院普伦蒂斯妇女医院的产科同事,时任嘉会国际医院的妇产科主任林乐毅医生毫不犹豫地提议,理所当然应该由麻醉科主任胡灵群医生担任。医院上报后,上级检查团却怎么也看不懂、想不明白:一个麻醉科主任领导产房急救?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我作为重点对象严加盘问:什么是应知应会10条等等。医院产房的首次检查硬是没通过!正好应了国内同行早已给的提醒:我们的体系不一样!虽然此前和合作医院院长交流过不少次,也听说过类似很多事,但还真没有想到在上海这个世界大都市里,麻醉科的地位也不过如此!

这不,很多麻醉科还只是外科的一部分,或刚刚从它那里脱胎出来,这些麻醉科医生没有说话的份,只是听使唤干活。阿片类药物不让在椎管内无痛分娩中使用,那就得必须改配方停用;第二产程停泵没商量;用着硬膜外无痛分娩,产钳切缝时还要再打局麻阻滞,或干脆不麻醉镇痛;局麻下剖宫产;“该吃什么吃什么?”;“产后出血关麻醉科医生什么事?” 是产科医生的普遍共识......产科/助产士和麻醉科医生的目标像是两根平行线:各自为政,永不相交。


 

产房里的麻醉科医生到底要干什么?能干什么?产房团队对我们有怎样的预期?

重温《产科椎管内麻醉管理条例10条》(Guidelines for Neuraxial Anesthesia in Obstetrics, 以下简称为条例) 就可以发现我们麻醉科医生需要做的一系列事[5, 6]。该条例于1988 年10月12日通过,2013年10月16日最后一次修订,由无痛分娩中国行翻译成中文。

表1. 美国《产科椎管内麻醉管理条例10条》

该条例适用于产科领域的麻醉与镇痛,目的在于促进优质医疗服务,但并不能保证临床结局的完美。由于各地医院麻醉临床资源有别,应根据自己医院的具体情况和指南的基本精神,建立所在医院的实施细则。这十条指南因专业研究进展和技术更新,随时加以修订。应用时请注意它们的变更。

  1. 所有开展区域阻滞/麻醉 (见注*)的区域 (包括操作和使用),均必须备好足够的、能够应付各种意外事件的抢救设备和药物。

    1.1   抢救设备应包括但不局限于:氧气、吸引器、保持呼吸道通畅和气管插管的有关器械设备、能提供正压通气、心肺复苏的设备和药物。

    1.2   区域阻滞/麻醉应该由具有相应权限的医生操作和管理。这些医生经所在医院资格审查部门批准。

  2. 他们应参与所有产科麻醉的启动、维持、以及相关并发症的处理。

  3. 若有以下情况不应施行区域阻滞/麻醉:

    3.1   产妇没有正规的病史和体检

    3.2   医生没有产科权限

    3.3   如果这些医生不具备产房阴道器械助产或实施剖宫产术能力;缺乏产科有关知识,不了解胎儿状况和产程进展;当产科麻醉开始后,不会观察、处理产程中任何可能出现的产科并发症;在这些情况下,应根据科里的相应规定,调用能胜任工作的产科医生。

  4. 静脉输液必须在开始区域麻醉之前进行,并贯穿分娩镇痛全程。

  5. 区域阻滞/麻醉分娩镇痛过程中要求记录和监护产妇的生命体征,胎心,并能根据产妇和胎儿的需要,随时追加监护。遇到复杂的阴道分娩,需增加区域阻滞/麻醉深度时,应按手术麻醉监护常规,即通气监护、氧合监护、和循环监护三大常规标准执行。

  6. 在实施剖宫产孕妇区域麻醉时,应采用三大基本麻醉监测标准,并至少有一位拥有产科权限的医生在场。

  7. 新生儿复苏应有专人负责,随叫随到。麻醉科医生的首要职责是保证母亲的术中安全,可应邀参与新生儿复苏,但必须首先需要权衡对母亲安全的利与弊。

  8. 区域麻醉实施期间,具备麻醉科医生权限的医生必须随叫随到,随时应对麻醉并发症,直到术后产妇病情稳定,麻醉恢复满意为止。

  9. 所有区域麻醉下剖宫产的孕妇,或已追加局麻药增加区域麻醉深度者,都必须按正规标准麻醉复苏。麻醉复苏室的设计、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应符合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备用麻醉复苏室也要符合标准,不可例外。

  10. 医院应适时出台相应政策,以确保院内24小时具有处理各种麻醉并发症能力,和能够提供患者麻醉术后心肺复苏功能的麻醉科医生。


注*:区域阻滞/麻醉是椎管内阻滞和其他神经阻滞的统称。椎管内阻滞又是蛛网膜下腔/腰椎阻滞、硬膜外阻滞、腰硬联合阻滞的统称。区域阻滞/麻醉根据局麻药物浓度又分镇痛和麻醉两个不同的深度/程度。

大家也都意识到,产房的“原住民”产科医生和助产士对麻醉科医生进驻产房有一定的期待和共识。麻醉科医生作为团队的新成员进入产房,初来乍到惴惴不安可以理解,要紧的是,有没有担负重任的使命感?美国麻醉科医师学会(American Society of Anesthesiologists, ASA) 和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 (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 ACOG) 这两个专业组织在 2007年10月17日首次共同发布了联合声明《产科麻醉基本要求》(Optimal Goals for Anesthesia Care in Obstetrics)[6, 7],并在2013年10月16日做了修订。声明为解决双方共同关注的专业问题而起草,从而满足产房医疗运作的需要。声明涉及到日常和紧急产科患者的全身或椎管内阻滞,专业人员(权限、资格、要求等)和设备到位。各医院之间的差别,决定了各医院之间的产科麻醉所涉及的范围和程度不可能完全相同,但对于任何提供产科麻醉服务的医院或部门,都必须具备那些产科麻醉基本条件。字里行间,涵盖了很多当今我们产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原来他们也经历过或还在经历着我们产房里同样的问题!我们着实有必要仔细研读,有所借鉴一番。

表2.《产科麻醉基本要求》

产房专业人员

  1. 具有一定权限的、随时可以提供恰当麻醉服务的有关人员。对大多数产妇而言,椎管内麻醉/镇痛(硬膜外、腰麻、或腰硬联合)是最合适最科学的麻醉手段。

  2. 具有相应权限资格的医生能随时到位,应付产科的紧急事件,维持产妇生命体征平稳。

  3. 麻醉、手术及其它相关人员必须保证在决定剖宫产30分钟以内全部到位。

  4. 由于瘢痕子宫阴道试产孕妇有发生子宫破裂的危险和发生时间的不可预测性,恰当的设施和人员 (包括产科麻醉人员、护理人员、能监护和实施即刻剖宫产手术医生) 是必须具备的。没有即刻剖宫产资源的单位和部门,考虑瘢痕子宫阴道试产时,应事先与院方沟通,了解有关医院医疗资源和产科、麻醉、新生儿科、及护理人员的相应配备。院方必须让瘢痕子宫阴道试产患者清楚潜在增加的风险,以及不能瘢痕子宫阴道试产情况下的其他处理办法。当地医疗机构依自己的医疗资源和地理环境,拥有有关需立即到位的医护人员和必备设施的定义权。

  5. 所有麻醉药物的使用,没有例外,必须由有权限有资质的麻醉科医生全权负责。有些地方可能由产科医生或产科医生指导的麻醉护士负责给局麻药。无论采用全麻或椎管内麻醉,实施麻醉者必须具备敏锐的临床判断能力和高超的麻醉操作技术。因此,有权限、有资质的麻醉科医生必须保证能随叫随到,以便能及时处理少见但可能危及产妇生命的椎管内麻醉并发症,如呼吸和心血管功能衰竭、局麻药中毒抽搐、呕吐误吸等。


产科患者安全服务

为确保能为产科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麻醉和产科麻醉主任应与医务人员讨论、制订有关的书面规定,并监督执行。

  1. 无论顺产还是剖宫产,实施相应镇痛/麻醉权限的医生应能保证即刻到位。医疗机构可根据本地医疗资源配置和地域环境特点,定义自己医院“即刻到位”的内容和要求。在没有麻醉病史、体检和专职人员(可以是产科医生、助产士、护士)监护胎心的情况下,不应进行椎管内麻醉和/或全身麻醉操作。产科专业也应配置具有产科行医权限、熟知产妇和胎儿情况的医生,以便能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产科并发症。在由助产师提供顺产服务的单位,也应配置具有产科行医权限的医生做后盾;

  2. 器械设施的配备和医务人员的配置应与普通手术室等同,也应包括麻醉复苏室的设备和人员,具有管理椎管内麻醉或全身麻醉术后病人的能力。有产科麻醉服务的产房和产妇中心都必须配备恰当的器械、设备满足待产、分娩过程中、或麻醉恢复期产妇的安全医疗;

  3. 除麻醉、手术人员外,还应配置适当数量、能随时提供和承担新生儿复苏任务的医务人员。产科医生和麻醉科医生重点负责产妇医疗任务,即使椎管内麻醉工作完全正常的情况下,也可能无法离开产妇去处理新生儿的临床问题。能提供承担新生儿复苏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

    3.1   熟练、快速、准确地评价新生儿状况,包括新生儿阿氏评分;

    3.2   熟知新生儿窘迫的发病原因(酸中毒、药物、低血容量、创伤、先天异常和感染等),以及相应的复苏指征;

    3.3   熟知新生儿气道管理程序,熟练使用喉镜、气管插管、气道吸引、人工通气、心脏按压和新生儿保温等措施。

较大型产房和高风险产科中心,均应设立产科麻醉。产科和新生儿专业人员24小时院内值班。产科麻醉应由受过专业训练产科麻醉医生,或有一定临床经验的麻醉科医生来担当。还应常规配备适量先进监测设备和受过专业训练的护理人员。


小型医院产房的建议

一项由ASA和ACOG合作的调研显示,迄今美国境内还有不少医院尚未完全实现前面提到的条款。问题最突出的是一些小型医疗单位。尽管有地理位置因素,这些单位也必须设立相应的产科麻醉服务。目前,约有34%医院的年分娩量少于500。在这些小产房,为产妇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不仅效率低,性价比低,事实上也是不可能的。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 应尽可能创造条件,促使这些小产房合并、整合、共享资源;

  2. 因地域因素必须设立小产房的,应该由一个行之有效的区域性围产期系统管理机构来统一管理。

    配备高素质医护人员协调处理各种产科问题是高质量产房医疗的基本条件。

    高风险剖宫产现场,至少应有一个专职儿科医生,或相近专业训练有素的医生负责处理新生儿的各种问题,或有专业麻醉科医生参与剖宫产后再孕产妇试产和多胎分娩。

    尽管最终可能并不需要他们的协助,但这些医生通常需要花费大量时间,随时准备应付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管理机构负责补偿这些时间上的损失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此外,还有一些其它措施可以提高产科麻醉到位率和服务质量,包括改进医院设计;产房设在手术室附近;产房手术室与普通手术室配置一样的麻醉器械、设备;合理聘用一定数量能提供日常产科麻醉服务的麻醉护士等,都能使产科相关麻醉工作更安全、更有效。

最后,产科医生和麻醉科医生之间良好的专业联系至关重要。应鼓励两个部门之间的定期联席会议。产科麻醉医生应了解产科医生的特殊需要和关注点,产科医生也应清楚知道关键时刻,麻醉科医生不仅是镇痛/麻醉方面的专业人,也是抢救产妇和新生儿生命方面的专家。产科麻醉医生与产科医生及其他相关人员间的周密分工、密切协作是提供高质量产科医疗服务的关键。高层管理者也应认真思考、组织、协调并处理好该系统各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其实,围产医学团队医疗在2014年已经升华为“现代产房”运作。它的定义也不只是和麻醉科的合作[8],它的实施也已经逐渐完善[9]。

我们上述的对话内容是可以和中国大多数医院接上地气的。是的,现行产房设置已经不符合现代产房多学科团队医疗。这一挑战带来了很多机遇。在大家诉苦麻醉科医生人员短缺时,不妨找找身边大量的潜力!

  1. 换位:很多医院白天有人去产房,晚上让麻醉科医生进驻产房,有非产科急症时再去手术室。让风险高、“≥两条人命”的产房优先拥有麻醉科的“救命医生”!我们很多专科医院和基层医院的急诊手术大多就是产科急诊手术。中国行很多合作医院都这么做了。

  2. 重组:很多医院有非常多的麻醉科医生投入在剖宫产麻醉。如果将这些麻醉科医生组合在产房或就在产房手术室(西方国家已经将所有产科手术放在产房手术室,也同时额外具有传统的急诊手术室的设置),加上很多医院在开始正规全面实施椎管内无痛分娩后,剖宫产率明显下降,这些多余的麻醉人员重组合理利用,将弥补现行的麻醉人员不足的现状。

  3. 补位:中国各地医院采用三级医生制。很多医院的二呼主治医生,并不在一线工作,只是把关和解决临床疑难问题。繁忙的一线医生不能应对时,这些二呼医生及时补位,或排定后备班在家带机值班来院补位。补位期间的工作量由激励制度补偿。

当然,“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人性会明确地告诉我们:没门!不管怎么样的外力,没有内在的动力,产科麻醉和现代产房都不会发展。前些天写过一篇 “再回首:鸡蛋与石头、黑猫与白猫” ,讲述的就是这类故事。在这篇文章中 “换不了脑袋换屁股”是一个告诫。美国的产科麻醉人力资源变迁,也具有很多的鉴戒意义[10]。

读者可能会说,以上的似乎是和医院、产科、麻醉科、新生儿科、产房的领导人的对话,我们麻醉科医生、产科医生、助产士、产房护士能在临床医疗上干点什么?

2008年第一次"无痛分娩中国行"到达中国后,出版了《产科麻醉临床实施细则》。这一细则也在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进行过反复修订。最新的2019年嘉会版中[11],除了大家期待的剖宫产麻醉、椎管内无痛分娩,以及如何保证全程有效镇痛和剖宫产术后镇痛外,对常见的产科麻醉有关问题,也简单明了地加以解释。主要包括:产钳镇痛、产道/会阴修补镇痛、胎盘残留清宫镇痛,宫内复苏子宫肌舒张,宫颈环扎术麻醉,产后输卵管结扎麻醉,宫缩药物选择等。

我们做好准备被喊“麻醉科医生”了吗?我们“麻醉科医生” 真正做到有其名、担其责,无愧于救命医生的称号了吗?

在这个术业有专攻的现代医学时代,期待赶上时代的步伐,不负众望,早日培训出我们自己的产科麻醉医生。


参考资料

1

Wall Street Journal:Once Seen as Risky, One Group Of Doctors Changes Its Ways,Available at https://www.wsj.com/articles/SB111931728319164845, Retrieved on 10/06/2020.

2

Sessler DI. Long-term consequences of anesthetic management. Anesthesiology: 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Society of Anesthesiologists. 2009 Jul 1;111(1):1-4.

3

Statement on Nonoperating Room Anesthetizing Locations Committee of Origin: Standards and Practice Parameters (Approved by the ASA House of Delegates on October 19, 1994.

4

胡灵群. 现代产房建设乃国家民生之国策. J NPLD-GHI. 2017 Oct 17; 4(10):17.

5

Chestnut DH, Wong CA, Tsen LC, Kee WD, Beilin Y, Mhyre J. Chestnut's Obstetric Anesthesia: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E-Book. Elsevier Health Sciences; 2014 Feb 28.

6

胡灵群, 赵培山. "中美联合公报"开启中国产房现代化进程. 胡灵群, 陶为科, 赵培山, 李韵平, 夏云《你一定要知道的无痛分娩 “中国行”现代产房教程 》1st ed,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p. 

7

ACOG Committee on Obstetric Practice. ACOG committee opinion No. 433: optimal goals for anesthesia care in obstetrics. Obstetric Anesthesia Digest. 2010 Jun 1;30(2):78.

8

Mhyre JM, Wong CA. The Anesthesia Workforce and Levels of Maternal Care. Anesthesia and analgesia. 2016 Jun;122(6):1763.

9

Kilpatrick SJ, Menard MK, Zahn CM, Callaghan WM, 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 Society for Maternal-Fetal Medicine,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Obstetric Care Consensus# 9: Levels of Maternal Care:(Replaces Obstetric Care Consensus Number 2, February 2015). American Journal of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2019 Dec 1;221(6):B19-30.

10

Traynor AJ, Aragon M, Ghosh D, Choi RS, Dingmann C, Vu Tran Z, Bucklin BA. Obstetric anesthesia workforce survey: a 30-year update. Anesthesia & Analgesia. 2016 Jun 1;122(6):1939-46.

11

胡灵群,王美华.  2019"中国行"产科麻醉临床实施细则(嘉会版). J NPLD-GHI. 2019 Jan 12; 6(1):12.


中文引用|胡灵群. 再回首|从麻醉师还是麻醉科医师之争,到产科麻醉医生之责 J NPLD-GHI. 2020 Nov 4;8(5):4.

英文引用|Hu LQ. Historical View: Responsibilities of anesthesiologists or obstetric anesthesiologists compared with anesthetists.  J NPLD-GHI. 2020 Nov 4;8(5):4.


Journal of No Pain Labor & Delivery 

- Global Health Initiative 

(ISSN: 2475-711X)

无痛分娩中国行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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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麻醉师,麻醉科,产科,医生,产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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