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重庆市医保局发布《关于重庆市逐步消化地方增补的医保乙类药品名单的公示》,公布了重庆市3年内地方医保清退品种名单。 文件显示,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重庆市医保局明确了本地地方增补医保乙类药品的3年消化原则:
1. 属于国家医保目录删除品种以及无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批文的药品,于2020年1月1日起不再纳入我市医保报销(渝医保发〔2019〕80号文件已明确);
2. 属于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品种的药品,于2020年6月1日起不再纳入我市医保报销的药品(渝医保发〔2019〕80号文件已明确);
3. 批准文号为“药准字B号”的药品纳入第一年消化;
4. 文件已纳入医保目录、但厂家未申请医保报销的药品纳入第一年消化;
5. 2019年在药交所无采购数据的药品纳入第一年消化;
6. 有采购数据的地产药品及有本地药企生产销售、且在我市销售比例达20%以上的其他非地产药品纳入最后一年消化;
7. 其他药品根据2019年在药交所采购使用量情况,按采购量由小到大排序,考虑参保人用药习惯,按使用量小的先调出的原则消化。
405个药,分三批次清退 根据上述消化原则,重庆市拟定了本地地方医保3年消化药品名单,梳理名单发现,共有405个药品将被剔除。 根据《公示》规划,这405个药品将分为三个批次清退,消化时间安排确定为: 第1年消化药品,从2021年1月1日起停止医保报销,共涉及193个药品; 第2年消化药品,从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医保报销,共涉及118个药品; 第3年消化药品,从2022年7月1日起停止医保报销,共涉及94个药品。
附剔除药品名单 此前,国家医保局发文,明确地方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
对于国家重点监控目录药品,要率先移出医保目录;其余地方增补品种原则上在三年内完成清理,三年清理品种的比例分别为40%、40%、20%。
重庆市医保局发布的本地地方增补医保乙类药品的3年消化原则正是在此基础上制定的,但最终,重庆三年清理品种的比例分别是48%、29%、23%,第一年清理比例远超国家要求的40%,对部分药企来说,这无疑加速了产品被剔除医保的过程。
不过也不全是坏消息,重庆市一次性公布了2020年、2021年、2022年将被剔除医保的药品名单,药企可以及早做准备,想好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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