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日前,海南省出台《关于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计划通过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基层医务人员的安居型商品住房,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鼓励更多医务工作者投身基层,提升全省基层教育和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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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内、编外均可享受政策
《意见》指出,基层医务人员是指在乡镇及以下基层(不含城关镇和划入城市主城区的乡镇)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医务人员、编外在岗医务人员和“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医务人员及乡村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医务人员含医生、护士、卫生技术人员和公共卫生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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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条件:需在基层服务5年及以上
购房条件方面,基层医务人员需提供继续在本系统基层服务5年及以上承诺书,同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县城主城区或县城无住房且无购房记录;或者家庭成员在本市县主城区或县城拥有1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
已购买政策性住房不得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此类房销售价格应明显低于同区域的市场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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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留得住人才,需真正让利于医护
目前我国医护人员收入水平总体偏低。医生待遇与其教育程度、工作强度、职业风险等因素不相匹配,致使当前存在过度医疗、从医人数减少等问题,医生需要提高待遇的呼声以来已久。“高薪聘医”的福利激励,好处多多,可以调动医疗人才下基层的积极性,使医疗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合理科学配置。
大医院工资待遇高、发展前景好,基层医疗机构薪资待遇差,医护人员自然不肯往基层下沉,基层的医疗设备等硬件设施也不如大医院。这样的局面不打破的话,医改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要让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优秀医护人员下基层,不能光谈奉献与使命,需要切让利于医护人员,让医护人员有职业尊荣感、归属感。
来源:三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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