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是医保制度可持续运行的生命线。打击欺诈骗保作为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构建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不仅需要医保部门的强有力监管,更需要社会各界良性互动,理智制衡,有序参与和有力监督。
近日,我院门诊二楼就诊室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患者A持社保卡就诊时,医生按常规将其社保卡插入诊间就诊系统,发现该卡提示为贫困患者,但从患者A谈吐、相貌、穿着来看,有很大出入,对患者A身份产生了质疑,后经询问核实,发现患者A所持社保卡并非本人。于是告知患者A这种行为涉嫌欺诈骗保,要求该患者A实名就诊。但该患者非要医生按这张社保卡内信息给其诊治,医生拒绝为其诊疗,该患者A不满,虽向我院纠风办进行投诉。纠纷办联合我院医保科对事情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该社保卡卡主B知晓此事,并和A是亲属关系,于是将卡借与A使用。
在此我院医保科向广大参保人员郑重发出倡议:
参保人员就诊时,一定要持本人社保卡就诊,没有社保卡的,要详细填写实名制信息,做到人卡合一; 2.参保人员不得将个人社保卡借与他人使用,避免发生欺诈骗保行为;
3. 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社保卡, 若社保卡丢失,应及时挂失并申请补办。
哪些行为是欺诈骗保行为呢?
在此为大家科普一下:
参保人请注意,自己的社保卡千万不可以借给别人使用! 社保卡只能本人就医使用。拿别人的社保卡去就医是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医保部门可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将追回医保基金,并将参保人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影响参保人下一步享受医保待遇,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
在此,我们要严格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药卫生服务,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自觉规范诊疗行为,严防欺诈骗保。医师药师要认真学习掌握医保政策法规,坚持因病施治、科学诊疗、规范服务,坚决守好基金安全第一道关口。参保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意识,从我做起,珍惜医保权益,维护基金安全,自觉抵制并主动检举欺诈骗保行为,使用好、维护好“治病救命钱”。
医保科要加强协议管理和监督执法,要“敢于横刀立马,绝不做老好人”,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实际行动展现担当作为。
希望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医保、支持医保、监督医保,共同努力,把医疗保障真正办成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图文:宋卫红 李浩鑫 杨丽娟
排版:刘枫瑞
审核: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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