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规定规范行医及规范就医,解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020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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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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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北京长峰医院集团医疗管理部总监  白钢

  导语:《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规范行医”及“规范就医”,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同时指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公民的卫生健康权力获得保障,社会办医的地位得已明确,与政府办医享有同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讨论通过,使得医疗卫生与健康领域终于有了自己的基本法。医政参考姬华奎第一时间邀请北京长峰医院集团医疗管理部总监白钢就本法发表进行解读。

  该法开篇即明确了是“根据宪法制定”,说明该法的地位是保障人民健康及医务人员安全的基本大法。北京长峰医院集团医疗管理部总监白钢指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三大亮点。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公民的卫生健康权力获得保障。

  该法第五条指出,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国家则要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从而使公民的卫生健康权力获得保障。在后续条款中更是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上,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这样的提法是否意味着今后公民的健康保障逐步向免费迈进呢?

  医协体医协云中心北京长峰医院集团医疗管理部总监白钢指出,促进法给出的路径是:健康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则是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提供。

  二、社会办医享受与政府办医享有同等权利,国家卫生事业“重要组成部分”。

  特别令人鼓舞的是,促进法对于社会办医的地位给予了明确。首先是明确了名称,过去几年常用的“民营医疗”、“非公立医疗”等概念,统一明确为“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简称为“社会办医”。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指出,国家鼓励政府办医与社会办医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并会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同时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医与政府办医开展多种类型的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促进法还专门明确了社会办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办医同等的权利;社会办医可以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其中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享受与政府办医同等的税收、财政补助、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政策,并依法接受监督管理。所有这些法条,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社会办医的支持与呵护,血管瘤与脉管畸形专科医协体医协云中心北京长峰医院集团管理部白钢总监相信在未来中国的医疗服务将会涌现出更多社会办医的身影,社会办医也一定会更加健康地发展,真正成为中国卫生健康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明确规定规范行医”及“规范就医”,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众所周知,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不断地影响着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事业与生活,各种“医闹”、甚至是极其恶劣的“杀医、伤医”事件时有发生,人们非常希望有一部权威的法律出台,使得本是目标一致的患者与医者能够共同朝着“治好病”的目标行进,互相理解,共筑和谐社会。令人欣喜的是,促进法对于“规范行医”及“规范就医”都有了明确规定。分别在第三十三、四十六、五十七条中指出,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应当受到尊重,同时应当遵守诊疗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尊重医疗卫生人员,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医疗执业场所秩序。并号召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促进法还指出: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国家培养一名医生不易,个人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医生或者独当一面的高级医生更不容易,“杀医、伤医”事件不仅是医患双方家庭的巨大损失,也是全社会的损失,现在以法律的形式对这一特殊的矛盾的解决建立了基本的保障。希望医者规范行医,患者规范就诊,医院、公安部门切实采取措施,以法律为准绳,预防及打击伤医事件的再度发生,提高医生队伍的素质,最终成就广大患者的福祉。

  总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地位是保障人民健康及医务人员安全的基本大法,最终能够提高医生队伍的素质,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医与政府办医的协同发展,最终将为广大患者带来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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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促进法,医疗卫生,规范,办医,公民,白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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