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会给试点地区带来优质医疗资源吗?

2019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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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改思考者徐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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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实现预期目标,关键在于关键政策是否得到有效有力有序落实。

作者:徐毓才

最近,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670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决定主要以国家医学中心为依托,充分发挥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作用,在京、沪等医疗资源富集地区遴选若干优质医疗机构,通过建设分中心、分支机构,促进医师多点执业等多种方式,在患者流出多、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协调共享,使得相对薄弱省份综合医疗能力在短期内有大幅度提升。问题是这么做,真的会给试点省区引来优质资源、人才、技术吗?

“媒人”只起牵线搭桥作用,谈成谈不成关键还在双方是否有诚意

尽管《方案》安排了首批试点

①围绕死亡率高、疾病负担重、转外就医集中、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肿瘤科、神经科、心血管科、儿科、呼吸科、和创伤科6个科的重点建设;

②在患者流出多、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河北、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河南、云南、新疆八个省进行;

③遴选了北京、上海以及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5个优质医疗资源集中,专科优势明显的30所医院作为输出医院。

但具体如何实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还有太多实质性事宜需要探索,就如同谈恋爱,谈成谈不成,媒人只起牵线搭桥作用,关键在于谈的双方是否有诚意,是否有真心。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方案》指出,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按照“医院主营、地方主建、中央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由输出医院和试点地区双向选择、自愿合作,不搞行政命令的“拉郎配”。

输出医院承担区域医疗中心运营和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向试点地区输出人才、品牌、管理,在较短时间内(3~5年)提高区域内医疗服务整体水平。

试点地区省级政府对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负总责,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确保建设资金不留缺口、不增加新的债务风险。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将相关项目建设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范围,对项目业务用房建设、医学装备购置、信息化和科研平台建设等给予适当安排,协调需要在国家层面给予的试点政策。中央和地方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引入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区域医疗中心后勤管理等非医疗服务。

《方案》安排成立的专项协调小组,主要也只是研究提出涉及中央事权的试点政策,协调输出医院办医主体提供支持,指导试点地区拿出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统筹协调试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必须重点关注的几个关键问题是成不成的关键

必须紧扣预期目标。《方案》设定的预期目标是通过3—5年努力,在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地区建成一批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准的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培育一批品牌优一批以高水平医院为依托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作平台,形成一批以区域医疗中心为核心相关地区重点病种治疗水平与京、沪等地差距大幅缩小,跨省、跨区域就医大幅减少,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这里提出的目标概括起来就是 一中心(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 一基地(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 两平台(高水准的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和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作平台),最终实现试点地区重点病种治疗水平与京、沪等地差距大幅缩小,跨省、跨区域就医大幅减少,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牢牢把握建设模式。在建设模式上,《方案》提出以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为首要原则,主要依托当地现有医疗资源开展建设,地方可根据输出医院性质和特点,选择适当的建设运营模式,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做到保公益、防风险、高质量、能发展。提出了两种模式,一是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立医院模式,即输出医院和试点地区政府合作举办独立医疗机构,承担区域医疗中心职责。建设资金以地方筹集为主,中央预算内投资视情况安排。二是以购买服务为主的社会办医模式,即具备相应技术实力、丰富办医经验、良好从业记录的社会办医输出医院,在试点地区直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给予适当补助。《方案》明确要求,第一批试点全部采取第一种模式。

试点地区政府既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也要充分给医院放权。《方案》要求 一是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成立医疗集团理事会,理顺输出医院及办医主体、试点地区、社会力量等各方面间的关系。

二是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允许区域医疗中心探索符合自身运行模式的管理措施和分配政策。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岗位数量,探索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数量,探索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区域医疗中心依据国家规定,结合自身发展需要,自主招聘,自主确定人员结构,落实用人自主权,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核定区域医疗中心薪酬水平。充分赋予区域医疗中心分配自主权。

三是完善医院补偿机制。探索符合区域医疗中心功能定位、有利于调动降本增效积极性、促进区域间医疗资源均等化的补偿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对区域医疗中心的投入政策,实行适应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规律的医保政策。

四是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给予区域医疗中心必要的新技术应用政策,鼓励开展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五是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开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薪酬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鼓励以区域医疗中心为核心,依托“双一流”建设高校,规划布局一定数量的医学院校和科研机构,促进医教研产融合发展,面向区域内培养医疗技术骨干力量。

六是加大对输出医院的支持力度。支持输出医院加强高层次医学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培养能力,根据医疗资源输出量,适当增加相关输出医院的京、沪落户指标。资源承接地政府对输出医院派出的医务人员在落户、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奖励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

总之,国家设计的这个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方案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措施得力,内涵丰富,如果地方政府能够真的将规划落实到位,相信一定能够极大的促进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但是否可以实现短期内快速见效恐怕不一定,因为罗马不是一天可以练成的。

相信只要栽下梧桐树自然就能引得凤凰来,只要目标明确路径对头,相信宏伟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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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试点,区域,医院,中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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