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解决路径的优劣
近期很多当事人在咨询中提出的最多的问题有二:一是我遭遇的是不是医疗事故,二是我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在司法实务中, 医疗事故是个行政概念,如同交通事故一样,是由政府部门划定责任,进行行政处罚的一个程序,对医疗事故来说,这个部门就是卫生行政部门,如卫健委。但是这是政府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与受害患者并没有直接关系, 患者的赔偿问题还需通过民事程序来解决 。
根据侵权责任法和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解决涉及赔偿的医疗纠纷可以分为三种途径:与医疗机构协商和解、通过非司法调解以及司法诉讼。
与医疗机构和解
根据各地的不同要求,对于医患双方和解设置了上限,这种方式适用于纠纷简单,赔偿数额不大的纠纷,可以选择通过简单和解的方式解决。其优点在于能最快速而简便的解决纠纷,患方可以当场获得赔付,最快时间做到案结事了,但缺陷在于各省 规定了赔付的最高限额 ,一万元到五万元不等,根源在于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需要接受审计,也不允许无缘由的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所以这种方式简单便捷,但不适用于大多数纠纷,毕竟不到一万元的数额很可能不足以引起纠纷。
非司法调解
这里指的是行政部门调解和医疗纠纷人民委员会调解这两种,各地根据自己的地域情况可能侧重其中一项。其优点在于程序相对简单便捷,成本低。其缺点在于这种程序的 非仲裁性 ,首先立案进行调解需要医患双方同意,整个调解过程都需要双方持续配合,任何一方(主要是医方)可以随时终止调解程序;另外就是调解涉及的专家组成员、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都不向双方公开,医患双方也没有选择权和回避申请权。
司法诉讼
也就是一般说的法院起诉,其优点在于司法的中立客观性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司法也有其特有的确定性和强制性,被告方不能随意终止程序。但缺点在于 维权成本高,诉讼时间长,程序较复杂 。根据经验来说,在天津此类案件的诉讼需要二年至五年不等,在其他省也需要超过一年。
我认为医疗纠纷是侵权案件中最为复杂的,其困难程度不亚于专利侵权案件,因为其中需要涉及最为复杂的人体医学知识,并且需要和法律知识相配合。我深感 医疗纠纷的涉案双方是所有案件中信息和知识最不对称的 ,所以我也希望所有的医疗纠纷被害人都能获得最好的帮助,聊以慰藉他们饱受痛苦的肉体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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