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泰达医院 李青
前一段时间,我曾接诊过一个急性肾功能衰竭患者。
患者,男,57岁,半年前发现右股骨肉瘤(俗称骨癌),在某医院行手术治疗,术前PET-CT检查没有发现肿瘤转移。
术后1个半月开始化疗,按计划共6个疗程。术后4个月再行PET-CT检查,也没有发现肿瘤全身转移。术后5个多月,也就是半个月前,常规检查发现血肌酐升高,低蛋白,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下降等情况,当时考虑是化疗药导致的急性肾损伤,骨髓抑制,急性肾衰竭等。因该院没有肾内科,所以托人来到我们医院,约好再做一个疗程的化疗后就来我科住院治疗。
到了约定的时间再联系,家人告知患者已经出现严重肺感染,胸水,心衰等,病情危重,正在那家医院抢救。不幸的是,因病情危重第二天抢救无效去世,结局令人唏嘘不已。
患者发现肿瘤前身体健康,心、肺及肝、肾功能正常。尽管骨肉瘤的恶性度比一般的癌症高,但依患者当时的身体状况,存活半年肯定没有问题,甚至以手术的结果来看,存活的时间也许更长。但事实上仅仅存活了半年,而且其中三个月的时间又是在恶心、呕吐等化疗的不良反应中度过的,这三个月哪有生命尊严、哪有生活质量可言?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骨肿瘤的事情我说不好,也许给该患者化疗是在该专业诊疗规范的指导下实施的,并无可厚非。但是,我想表达的是,只盯着本专业的疾病一味的去用药,没有考虑到病人首先是一个人,这样做是否合适?没有考虑到化疗药给肝、肾功能带来的伤害而最终导致生命的终止,那化疗的意义到底何在呢?
恶性肿瘤是不能治愈的,但不能治愈并不代表不能治疗。如果手术后化疗抑制了肿瘤的扩散,缓解了症状,控制了疼痛,让患者活的更舒服,这当然很好。但是,如果化疗的结果是牺牲了生活质量,甚至带来了更多的痛苦,就是为了延长区区一点生存时间,这是否还有意义呢?
何况,从这个病例看,他的生存期并没有延长。
很多时候,我们努力去追求的目标,却失去了事物的本来方向。我们是治疗疾病,还是治疗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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