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皮试十年谈

201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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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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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希望药学建设大踏步前进,成为临床治疗中不可或缺的一员。

文 | 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 叶旭辉

十年,对一个人来说很长,对一个药来说不过转瞬即逝。以阿司匹林为例,历经百年仍然活跃于临床一线,引得大家争相研究,学界争论此起彼伏。不过今天的主角并不是它,而是同样在临床叱咤风云,家族枝繁叶茂的抗生素—头孢菌素。

今天为什么要谈到它?因为最近浙江省印发了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距离2008年广东省药学会印发的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已经过去十年了,头孢菌素的皮试问题再次进入大家的视野,引起广泛的讨论。

为什么这个话题迁延十年又再次被提起?头孢菌素作为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一员,与青霉素类抗生素有着共同的结构和作用机制,而且两者存在交叉过敏的现象,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可能威胁患者的生命安全。那是不是头孢菌素都有做皮试的需要呢?这个问题一直受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关注,某些头孢菌素类药品甚至为此多次修改说明书。

我们先看看十年里有哪些内容被证明切实可行。由于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性休克罕见(0.0001%-0.1%),与临床所用的几千种药物(尤其是抗菌药)过敏发生率相近,而且皮试阳性预测值和灵敏度低,容易出现假阴性结果。故而一般情况下无须进行皮试,仅有以下情况者需要皮试:1.药品说明书明确要求进行皮试的;2.既往有明确β—内酰胺类抗生素速发型过敏反应史的患者(头孢菌素类过敏的发生危险增加8倍);3.既往有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因临床情况确需使用。

再看看这十年里,取得了哪些方面的进步。虽然患者的个体差异、药品的质量等多种因素可能影响过敏反应的发生,但从药品的理化性质看,头孢菌素C7位的侧链对于预测氨基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之间的交叉反应性有重要意义。随着C7位侧链的不同,过敏反应的发生率也存在明显的差异,故而指导意见建议皮试阳性患者不应在病史上笼统表达为“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应具体记录其品名如“头孢XX皮试阳性”。如既往有过敏史,而临床情况确需使用时,可选用化学结构侧链差异大的其他头孢皮试阴性后使用(见附表)。同时,指导意见提出了抗组胺药、H2受体拮抗剂、糖皮质激素等药物的使用对皮试结果可能存在影响。虽然指导意见中没有更深入的说明,不过大家可以参考2017年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评价专家委员会编写的《青霉素皮肤试验专家共识》中关于青霉素皮试前注意事项的内容。

有些事还得看下个十年。虽然这次指导意见的印发给我们带来了新的进展,不过遗憾的是头孢菌素类的皮试液浓度和皮试方法还没有统一,指导意见中建议药品说明书要求常规进行皮试的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生产厂家提供具有循证证据的皮试方法、判断标准和试剂也仅仅是美好的设想。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希望药学建设大踏步前进,成为临床治疗中不可或缺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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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头孢皮试,十年,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药品,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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