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 报名门槛提高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即将截止

2018
09/13

+
分享
评论
药事管理
A-
A+
新版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即将出炉,医药界广大朋友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表现出了热切的期待。

执业药师考试   报名门槛提高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即将截止


2018年8月2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这意味着实施近20年来的执业药师《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将迎来进一步的系统修订与完善,执业药师队伍的建设工作将在与时俱进的制度下进一步加快。对于新版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即将出炉,医药界广大朋友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表现出了热切的期待。

相较以往的执业药师《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提高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准入学历门槛、方便执业药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执业药师注册实行全国统一管理、将在后续工作中公布能报考的“相关专业”目录等。今天将围绕“相关专业”报考执业药师的问题展开分析,以解决大家对护士能否报考执业药师的疑问。

2015年前,执业药师报名参加考试时,各地对“相关专业”存在一些不同理解,没有统一的标准,在大部分地区,化学类专业、医学类专业、生物学类专业、护理学类专业等“相关专业”是可以报考执业药师的,但由于没有统一标准,部分地区上述“相关专业”的部分专业可能不能报考。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统一了报考执业药师“相关专业”的标准,目录中包含了护理学专业,由此可见,护士报考执业药师,至少从2015年开始就已经全国实行了,也就是说护士可以转行做药师并不是此次征求意见稿新提供的机会。

现今,对于“相关专业”报考执业药师的问题,监管部门和一些专家认为医药工作人员中有许多医学、制药工程、生物制药等非单纯药学专业的人员,故建议在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应当结合实际,继续仍允许“相关专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考试,并由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教育部专业目录共同界定“相关专业”目录,统一执业药师报考的专业标准,但是否会继续包含护理学专业将等待最新的政策通知。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本文由“健康号”用户上传、授权发布,以上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不代表健康界立场。“健康号”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有转载、侵权等任何问题,请联系健康界(jkh@hmkx.cn)处理。
关键词:
意见稿,药师,征求,执业,专业,目录,护士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0/500

评论字数超出限制

表情
评论

为你推荐

推荐课程


社群

  • 医生交流群 加入
  • 医院运营群 加入
  • 医技交流群 加入
  • 护士交流群 加入
  • 大健康行业交流群 加入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剩余5
×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