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逃费的患者该罚该黑 但不该在生命健康权上!

2018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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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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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黑逃费患者会在后期的医治过程中出现被冷漠、被边缘化,甚至是将死不救,拉黑是否会被演变为放弃?恶意逃费的患者虽该被罚被黑,但不该是在健康与生命权上!

近日,甘肃省卫计委、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防范和解决住院患者“恶意逃费”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推进“先诊疗后付费”的同时,建立“恶意逃费黑名单”制度,逃费患者再次住院时不能享受医保优惠政策!该消息一出,说明逃费现象严重,今天,笔者与您共同回顾“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模式的诞生史,盘点细数已被媒体公开报道过的逃费事件,探讨规避恶意逃费事件的避免方法与应对策略,共同净化逃费的就医环境!笔者认为:恶意逃费的患者虽该被罚被黑,但不该是在健康与生命权上。

“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模式的曲折诞生记

2009年6月10日,卫生部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明确规定,对危重急诊患者,应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这是“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模式的雏形,是人性化的重要体现。到了2009年9月,卫生部开始委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探索“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的模式,此时才正式开展“先诊疗后结算”的新型付费模式试点工作!

2010年1月,卫生部发出《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简化门急诊服务流程,积极稳妥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这也是卫生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提到“先诊疗后结算”这一就医模式。

到了2010年2月5日,卫生部印发《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卫医管发〔2010〕14号】,其中有明文规定:改革医疗收费服务管理与医保结算服务管理,方便参保参合患者就医,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到了2010年5月13日,卫生部在召开的“先诊疗后结算”试点项目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介绍说,将在全国推行这一服务模式。

期间,业界对“先诊疗后付费”的就医模式十分期待,评论人士也是褒贬不一,一直到了2013年,卫生部在年度工作要点中再度提出“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2月19日上午,央视《中国新闻》与央视网也均报道了这一新闻,报道称:中国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但该新闻一出,不久便得到卫生部澄清,相关负责人称:“先诊疗后付费”涉及社会征信体系、医保基金运行安全等多部门协调问题,很难作为行政命令“一刀切”推行,卫生部也从未提出过“全面推行”的要求。这一新闻被网友戏称为:央视"最美假新闻"。

据笔者梳理,甘肃省自2012年开始,在会宁县、榆中县等部分县、乡医院逐步试点“先诊疗后付费”的就医模式,2013年,又在白银市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均取得良好反馈!2014年11月28日,甘肃省卫计委发布《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提出:全面落实推行省内异地即时结报“先看病、后付费”的看病就医新模式,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此后,“先诊疗后付费”的就医模式开始惠及甘肃全省参保患者,与此同时,其他省市也在同步试行、推广这一很有人情味的就医模式!

利民政策不能让逃费患者给抹黑挡道

好的政策总是能让一些患者起了歪心眼、打上坏心思,由于“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模式让患者的病情好转、病体恢复,在付费时身上的病痛少了、求治欲望不强了,所以便有了一逃了之的现象。据笔者梳理,“先诊疗后付费”出现逃费甚至是恶意逃费的现象十分多见,不光是在甘肃省,在其他试行“先诊疗后付费”的地区也有这样的患者。下面,笔者就为大家细数盘点那些逃费患者的典型案例。

据笔者梳理海量的网络信息后发现,诸如《海口市先诊疗后付费出现10例恶意逃费》、《医院推行先诊疗后结算后21人看病不买单》、《医院实行先看病后付费 频频遭遇恶意欠费逃费》、《某医院试点先看病后付费 1年出现236例逃费者》等新闻让人看完不禁心寒,好的利民、惠民政策却成了无赖患者偷逃交费的脱身之术,如此这般,真要回到医院见钱施救的情景,不知会有多少患者及家属因为一时筹不到钱而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失去最珍贵的生命。从这层意义上来说,逃费患者都是“先诊疗后付费”这一利民就医模式的蛀虫,给好政策抹了黑!

从新闻中笔者看到,逃费的患者大多是民工、流浪人员和实在支付不起费用的贫民,再有就是病情危急下无法核实信息的患者在好转康复之后开溜逃费,这些逃费患者所产生的费用,很多新闻报道中都是让其主治医生或者当班护士给承担了,或者说是让他们出面帮忙去讨要的。为此,医务人员也曾怨声四起!

不过,逃费患者毕竟是少数,笔者在看到《“先看病后交钱” 未见恶意逃费》、《先诊疗后付费 实行近一年无一例逃费》、《“先住院后结算”试点年余7000多患者无一恶意逃费》、《河南129家医院先试先看病后交钱 未见恶意逃费》、《山东济宁推"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 无一例恶意逃费》、《洛阳施行就医"先看病后交费" 无人恶意逃费》等新闻时,觉得守信交费的患者还是多的,所以,这一好的利民政策,不能被恶意逃费的患者给抹了黑、挡了道,所以,我们需要共同商讨应对逃费患者的具体策略!

医院应该成立清欠办,督促逃费患者分期还款!

或许是对恶意逃费患者的痛恶之情使然,除了甘肃省做出了拉黑处理的决定外,其实早从2012年开始山东、河南、海口等地都提出过将恶意逃费的患者打入“黑名单”。但笔者担心,一味的拉黑逃费患者将会在后期的医治过程中出现钱不到位不救治的局面,严重者或许会因为黑名单而被冷漠、被边缘化,甚至是将死不救,这是在剥夺他们的健康权与生命生存权,虽然逃费患者让人气愤,但是是否有别的方法来治理这一现象?是否能保持“先诊疗后付费”的设置初衷把生命健康权放在首位?

笔者认为,做为医院可以考虑成立清欠部,由专人专岗来从事清欠催缴工作,并且,欠费、逃费的病患及家属占比较小,工作量也不会太大,占用不了医院多少资源成本,这些清欠员工专门督促欠费、逃费患者让其尽快还款,穷苦病患家属或者经济困难者可以考虑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来进行。

当下被定义为逃费与恶意逃费的患者多是没有结账逃跑失联的人,有的是能联系上但就是不给钱的人。所以,成立清欠部是医院人性化的又一次跨跃,给逃费患者与恶意逃费患者一次改过的机会,由专人专职从事这一工作,对逃费患者进行追讨,若逃费患者还是耍无赖,那医院可以联合社会征信系统将这些人员打入黑名单让其出行受限,而不是让他们的生命权与健康权得到限制!另外,过度的渲染逃费患者、恶意逃费患者不能享受相关的医疗服务与当下“健康中国”的格调不符,恶意逃费患者虽该受罚被黑,但不该是在生命健康权上的打折与拉黑!

文 | 常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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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健康权,逃费,患者,诊疗,付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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