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 问题疫苗事件的“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2018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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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定思痛,一些有良知的人最担心的是,这样的风过后,改革的步伐更慢了。

作者 | 医改专家 徐毓才

编辑 | 吴施楠

来源 | 搜狐健康

最近,“问题疫苗”刷了屏,人们处在问题疫苗的担忧中。

不但如此,由于国产疫苗频频出问题,使得人们普遍表示出对国产疫苗极大的不信任。那么问题疫苗的问题到底出在哪儿?以下四种观点“针锋相对”。

1.市场化之祸

问题疫苗事件的直接成因不在于无良药贩子的铤而走险,也不在于政府机构的监管效率,而在于医疗市场化造成的职业道德沦丧,更为令人恐惧的是,这种职业道德的沦丧是几乎所有行业的普遍现象。

每一支疫苗的流通环节很清晰:正规医药厂家生产→具有资质的正规医药公司经销→具有资质的正规疾控机构或者医疗机构采购并且注射。对于政府监管机构而言:每一支疫苗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产品生产批号等信息齐全,监管机构对此尽到法定义务完全没有困难。

疫苗事件的根源显然在于经销疫苗的医药公司,将经销疫苗的资质转让给私人挂靠经营,动机出于经济利益。用于传染性疾病防治的疫苗,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必须冷藏,这种冷藏条件要求贯穿于整个过程,其成本和开支的占比极为显著。据有关部门统计,全球疫苗保存冷链的建设和维持费用占疫苗免疫全部费用的80%左右。尤其是在二类疫苗的小规模采购运输项目上,保持全程冷链的费用甚至更高。指责经销商的黑心或者缺德是没有意义的,在如此高的利润和利益空间面前,有人敢于铤而走险以身犯法并不奇怪,贩毒杀头,照样前赴后继,问题在于,政府是否愿意严刑峻法以儆效尤?

疫苗事件其实已经彻底的暴露出我国医疗机构市场化带来的负面效果,并且将这种负面效果最大化的暴露在公众面前。医疗行业作为承担了巨大的社会责任的特殊公共服务行业,那么,以目前的医疗技术水平,对储存运输要求极高的生物药品极为普遍的情况下,在市场化改革推动下的医疗机构,追求经济效益是必然的首选,我们很难相信会出问题的,仅仅只是二类疫苗。

一味的指责政府监管能力只是情绪的宣泄,如果我们要求政府是全能的,那么我们就要做好政府是完全彻底专权的思想准备。

2.监管缺失之祸

疫苗事关生命健康,质量安全容不得半点瑕疵,不能有一点侥幸。此次疫苗事件引来广泛关注之后,很多人在朋友圈晒出自家孩子的疫苗接种记录,可见公众对此事高度重视,也再一次提醒相关机构加强监管、提醒相关企业不要触碰“红线”。

构建“疫苗信任”,要“两只手”共同发力。一方面是,政府机构在疫苗生产、使用上的监管,需要更有力,对非法的生产经营行为“重拳治乱”,如果处罚只是“雨过地皮湿”,就形不成教训、也够不成震慑。同样重要的是,企业不能为了追求利益,把儿童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当做谋取非法利润的代价,“喻于利”的企业必须守住起码的道德底线,不能赚带着血的黑心钱。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监管部门,都必须以“敬畏生命”为信条,以更严格的生产标准、更严厉的常态监管、更严重的违法处罚规范行业发展,保住公众对疫苗的信任。

对于问题疫苗,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在每次事件中找到问题的根源,否则就会陷于“亡羊补牢”的被动之中。从这个角度看,问题的出现,也是改革的契机。在疫苗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是不是还存在监管漏洞?如何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形成疫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如何加强处罚力度,让企业不想、不能、不敢有违法行为?不仅要严肃追责涉事药企,更要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制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上演。

3.阴谋论

此次疫苗事件发生后,著名网红周小平有一篇《平论‖到底是谁在谋杀国产疫苗?!是手持外国绿卡的神秘身影还是进口疫苗的前线打手?》,居然短时间成了10万+文章。

文章的观点不用读,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了。问题是文章后面的评论不得不重视。

比如:这次疫苗事件,就是为了摧毁国产疫苗的生产,让进口疫苗占领国内市场。和转基因种子一样,控制国内市场,侵害国人健康。其用心极其险恶,不得不防。

比如:太可怕了,资本主义为了利润可以不择手段丧尽天良!希望国家将疫苗生产严格控制在自己手中,建立国企,专门负责各类疫苗的生产,财政拨款,但必须百分百安全!只相信咱们中国政府和中国人不会害中国人!

再比如:这也许又是一个国外势力,精心布局和精准打击的行业,利益集团和敌对势力从来都没有闲着,他们的套路从来都是目的明确,动机不纯的。各行各业防范都不可掉以轻心,应时刻警醒,保持高度警惕啊!

4.政府不当管制论

在我国,药品运输流通依托物流企业,这一环节固然是药监部门的责任。但是,在疫苗流通领域,中国疾控部门参与颇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国各级疾控部门实际上参与到了疫苗品规遴选、疫苗采购、疫苗价格形成、疫苗配送、接种人员资质认证与监管等诸多环节中,成为中国疫苗市场的最重要的参与者之一。

在山东疫苗案爆发后,一些官员指责疫苗市场混乱,尤其批评二类疫苗是因为“市场化”而混乱。但实际上,现实情况可能正好相反,不管是一类疫苗还是二类疫苗的流通,疾控部门已经深深介入到疫苗流通市场中,对疫苗供应进行多重管制。

在疫苗采购上,一类疫苗由省级疾控部门招标采购,统一供应,由政府财政支付费用,接种者不需要付费。二类疫苗供应虽然各地略有差异,但是基本上都是由省、市、县区各级疾控部门进行招标采购。疾控部门遴选二类疫苗的招标品种品规目录,组织疫苗招标,规划疫苗配送的方案,但是由接种者自己承担疫苗费用。

在疫苗配送上,疾控部门要么直接进行配送,要么通过一定程序选择合作配送商。

在疫苗的最终使用环节,疾控部门还要对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进行资质认证,建立起一整套严格的标准。尽管疫苗接种并不属于高难度医疗操作项目,但是还是对此进行变相的管制。

因此,疫苗从品种遴选到终端使用,各级疾控部门实际上是层层介入,重重管制的。即使是山东疫苗案涉及的二类疫苗,它的供应并不是所谓的“市场化”和“商业化”,招标目录、招标过程、疫苗价格、疫苗配送组织、接种单位资质等等环节都被疾控部门紧紧管控。

虽然是重重管制,中国境内所有疫苗生产商和经销商想要自己的产品的上市,其实最看重的是两道“关口”,尤其是二类疫苗。第一道关口就是握有招标大权的各级疾控部门。第二道关口则是接种机构。

同一种疫苗有不同品规,同一品规有不同企业:疾控招标能否顺利通过?接种机构选谁家的产品?在层层管制下,企业能否通过这两道关口成为关键点,生死悬于一线、企业之间的产品质量竞争有时反而要适当靠边站。

另外一面,寻租和腐败就在这两道关口不断发生。2015年前后披露的广东揭阳、湖北来凤、湖南益阳、四川珙县、四川三台、云南宣威、安徽利辛等多宗疫苗腐败案都涉及到上述两道关口。

在安徽利辛疫苗案中,利辛县城关镇卫生院院长卫生院长王长祥,伙同预防接种门诊部疫苗仓库保管员张海泉,2年多时间内向4家疫苗经营企业索要回扣38.29万元。该案中,王长祥和张海泉与经营企业直接“约定按照购苗款的12%-15%给予回扣”。

事实上,疾控部门部分管理者也敢于与企业约定,“按疫苗销售量支付好处费”。2010年下半年,来凤县疾控中心部分负责人向企业“采购12560份流感病毒疫苗”,“双方约定疫苗价格32元/份”,“按每份4元给予回扣”。在该案中,疾控部门负责人索取的回扣比例高达12.5%。

在市场管制的大环境下下,疾控部门和接种机构部分人士共谋,从企业和药品销售人员收取回扣和贿赂。企业和销售人员则通过各种方式压低成本,寻找更低价的货源。即使疫苗运输过程没有冷藏、过期也不在意,他们也可以通过利益输送轻松绕开管制,获取最大利润,形成正常疫苗流通的“体外循环”。

只有破除疾控部门管制疫苗市场的陈旧方式,只有让疾控中心回归疾病预防和控制,而不是组织疫苗招标和管控疫苗市场,才能杜绝类似山东疫苗案的犯罪再次发生。

疫苗问题反映出了市场化不够,垄断然后反向绑架监管,这样计划经济下的资源配置和监管问题,才是问题疫苗和疫苗问题的根源。

山东疫苗事件后,国家修订出台了更加严厉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但只是进一步加强了政府管制。

这次疫苗造假事件,又一次说明:更加严厉的管制依然不行。

痛定思痛,一些有良知的人最担心的是,这样的风过后,改革的步伐更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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