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子檸:让医生阳光收入更多 把药品回扣送进坟墓

2018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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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子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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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应该让医生收入合理化、合法化、阳光化,让薪酬制度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价值,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医疗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监管力度,将药品营销回扣送进坟墓。

摘要

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环节。但是,多年来我国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没有充分体现出医务人员技术价值和知识价值,迫使一些医务人员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与其自身价值和市场价值匹配的“灰色收入”。一些医药公司也正是抓住了这一行业“痛点”和“软肋”,通过回扣、红包、免费参加学术活动、出国交流等腐蚀医务人员队伍,导致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屡屡发生。

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应该让医生收入合理化、合法化、阳光化,让薪酬制度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价值,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医疗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监管力度,收住医务人员的心,管住医务人员的手,让医药代表无空可钻,敲响药品营销回扣的“丧钟”,将药品营销回扣送进坟墓。  

一、高层重视,直指药品营销回扣这一“死穴” 

2016年8月19日,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作出了“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对医疗卫生机构单独制定绩效工资问题核定办法。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合理提高人员奖励水平”的重要指示。

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下大力气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

为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2017年,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两次发文(2017年1月,《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10号);2017年12月,《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92号)),大力开展和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掀起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浪潮。

2018年来,重庆、陕西、山东、四川、吉林等省,纷纷召开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其中,重庆宣布4家市级公立医院和40个区(县)的40家公立医院,启动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2018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王贺胜同志介绍,全国已在30个省份的68个城市全面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并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各级全力推进,直指药品营销回扣这一“死穴”,为药品回扣掘好了“坟墓”。

二、完善制度,切除药品营销回扣这一“毒瘤” 

目前,我国医务人员“工资袋”里的收入还远远低于医务人员的技术价值和知识价值,给药品营销回扣的产生提供了土壤和空间。药品价格越高回扣越多,也就大大加重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和医保基金的负担,对我国社会发展、民生改善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必须建立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机制,切除药品营销回扣的这个“毒瘤”。

采购哪一个厂家药品器械医院具有极大的主导权,使用哪一种药品器械医生具有极大的主定权,给多少回扣医药代表具有极大的主导权,在这个黑色利益链条中,医方充当了“受贿人”的角色,厂商和医药代表则充当了“行贿人”的角色,这一切问题的根源是相应的制度还不够完善。因为,一项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变成好人,一项坏的制度可以使好人变成坏人。

十八大以来,中央铁腕反腐,医疗行业风气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一些医院、医生、医药代表仍不收手,大发横财,切除药品营销回扣这一毒瘤迫在眉睫,必须要扎紧制度“篱笆”。 

一要进行薪酬制度改革。建立起充分体现出医务人员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工作强度大、劳动时间长、技术含量高、责任担当重的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让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实际付出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逐步实现医务人员工资待遇是社会岗位平均工资的3-5倍的目标,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价值。

二要依法严厉打击医药代表的药品营销的回扣行为。加强对医药企业、医药代表群体的查处力度,实行行贿与受贿同罪。因为行贿方与受贿方就像是一场罪恶的婚姻一样,缺了谁都完不成。 

三要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体系。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探索建立国家药品区域采购交易中心(大厅),实行视觉屏幕化、交易即时化、价格公开化的采购交易方式,实现药品耗材的阳光交易。同时,医院建立药品采购小组,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只要是中标产品,采购不采购哪一家药品实行随机抽签办法,而不是根据哪一个领导的提议、建议,建立公平的药品交易、竞争体系。否则,谁提议谁签字,谁决策谁负责,终身问责。从制度上彻底消除腐败机会,并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四要让“万能药”、“营养药”、辅助用药远离医院。对“疗效不确切、价格很确切”的辅助性、营养性、高回扣的“万能神药”进行“重点”监控。因为这些不是治疗必须用药,不纳入医保目录,并让他们从公立医院药房“消失”。2012年,三明医改就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个月仅此一项药品费用支出节约就在20%以上。

五要从根本上规范医生的医疗行为。对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行为“终身禁驾”,不搞“下不为例”。在大幅提高医务人员阳光收入的基础上,将医生收入纳入国家反腐败治理体系,对医生来历不明的大额财产加大监察力度。

六要坚持公益性考评方向,提高医生的工资待遇。从根本上杜绝医生工资待遇与检查、化验、开药、医院科室收入等挂钩,实行与工作数量、质量、技术难度、居民健康素质提升等挂钩。

三、医保医院医生社会联手,把药品回扣送进“坟墓”

以药品回扣比例是药品零售价格的30%计算,医生每多拿30元的回扣,就要造成100元医药费用的支出。如果医生拒绝回扣,医药费用就节省100元。节省这100元,带来的是医保资金节省、医院成本降低、患者负担减轻、身体更加健康等诸多好处。前提是要从节省100元中拿出一个合理的比例和金额奖励给医生。

所以,只要医生薪酬水平合理,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医生完全可以做到不拿回扣,实现医保、医院、医生、患者、社会等多方共赢,这是一个多方共赢的方案。

已经启动薪酬改革的省份,用实际效果让业界看到了“不拿回扣,医生工资待遇更多”。据报道,陕西省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医生绩效工资中用于激励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原则上控制在同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不得超过本院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5倍。另外,重庆市改革后,职工仅绩效工资水平就增长了5%-20%。但在收入增加的同时,地方各级都将严肃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给药品回扣敲响了“丧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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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魏子檸,坟墓,回扣,医务人员,药品,薪酬,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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