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黑名单”是否应该慎行?

2018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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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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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有一句广为传颂的名言:“通往地狱之路都由鲜花铺就”。回想医改历程,有多少从字面上看来极其美好和令人寄予厚望的举措,到头来却取得事与愿违甚至南辕北辙的效果?

今天早上,从网上读到一篇《出台医院“黑名单”震慑医疗乱象》的文章,说针对高额诊疗费、检查乱收费,网络上对民营医院的投诉层出不穷等问题,云南省卫生计生委领导4月26日在做客“金色热线”时表示,拟考虑对民营医院出台“黑名单”,加大监管力度云云。

乍一看笔者还很是高兴,再仔细想想,就觉得事情远不是那么简单了,有几个问题必须梳理清楚。

——“黑名单”应该“黑”谁?上文说“黑名单”锁定的对象仅仅是“民营”医院,但仔细想想,目前的“医疗乱象”仅仅存在于民营医院之中吗?过度检查过度医疗等“医疗乱象”,是否在非民营医院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作为卫生主管部门,其监管视野应该是全行业,更应该坚持“一碗水端平”地进行公正执法,仅仅聚焦于其中的某个范围和领域是否妥当?且是否会让世人产生厚此薄彼甚至变相进行身份歧视的负面感观?

——“黑名单”怎么确定?由什么机构来掌握是否将医院列入“黑名单”的生杀大权?从行政职能看,似乎这个权力应该掌握在卫生主管部门手中。但“黑”的依据是什么?如何保证公平、公开与公正,如何防止可能由此产生的权力寻租空间,如何防止医院将精力放在对相关部门进行“公关”和“灭火”而忽视医院管理的负面作用?相关部门在祭出这一监管“重器”之前,还真的应该好好掂量一下,好在目前还处在“拟考虑”阶段,还没有匆匆出台。

——“黑”过之后怎么办?经从网上查询,得知黑名单一词,原来来源于世界著名的英国的牛津和剑桥等大学。“在中世纪初这些学校规定对于犯有不端行为的学生,将其姓名、行为列案记录在黑皮书上,谁的名字上了黑皮书,即使不是终生臭名昭著,也会使人在相当时间内名誉扫地。学生们对学校的这一规定十分害怕,常常小心谨慎,严防越轨行为的发生。”不能否认,许多民营医院有一个野蛮生长和粗放经营的阶段,且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个阶段很难完全避免。因此通过加强监管来促使其健康发展,不仅大有益于民营医院自身的健康发展,且更惠及患者乃至整个国家的医疗卫生事业。但监管“工具箱”工具多多,如果一“黑”了之,连“死缓”都没有,会产生何种负面作用?有没有后续和跟进措施?是否应该权衡利弊、慎重思考、谨慎从事?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和不断完善医疗领域监管服务平台和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其作用是否比通过贴标签式的方式来“黑”某家医院效果会更好?笔者历来认为,无论对民营医院还是非民营医院,最有发言权和评价权的第一是患者,第二也是患者,第三还是患者。相关部门的监管,应该放在充分了解民意、尊重民意、顺应民意和表达民意的基础之上,这是依法监管的基石,也是监管活力之源泉。将依法监管的着力点和发力点置于这个基础之上,才是正道,才会逐渐引导包括民营医院在内的所有医院真正尊重患者,进而通过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来取得双赢乃至多赢的效果。

哈耶克有一句广为传颂的名言:“通往地狱之路都由鲜花铺就”。回想医改历程,有多少从字面上看来极其美好和令人寄予厚望的举措,到头来却取得事与愿违甚至南辕北辙的效果?认知误区、利益博弈等相关因素,让我们多交了多少“学费”?是应该在认真反思的前提下,将其列入“黑名单”了,这比把某些医院甚至仅仅把某些民营医院列入“黑名单”更加迫切,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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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营医院,黑名单,慎行,民意,监管,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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