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 | 吴施楠
来源 | 上海发布、上海市人社局
上海市人社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近日消息,本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保”)的登记缴费受理工作已经截止,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参保的,自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那么居保的门诊待遇是怎样的?居保人员住院又享受什么待遇呢?上海市人社局给出长图,门急诊、住院报销比例一目了然。
那么,如果错过了居保集中登记缴费,过后可以补办吗?
上海市人社局表示,登记缴费期截止后,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人员仍可中途参保。中途参保人员(新符合条件人员等除外)应当按照年度标准缴费,须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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