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方便晋江市农村居民享受优质高效的眼病专科服务,晋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核准晋江市参合患者在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发生的住院费用,统一按规定纳入晋江市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
近日,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与晋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厦门眼科中心重新恢复为晋江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具体细则:
1、即日起,晋江新农合、医保患者在厦门眼科中心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为广大参合人员提供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境。
2、2016年3月以后,已经在厦门眼科中心治疗的晋江参合患者还未报销的,可带上相关的资料至当地相关窗口报销。
报销范围
医保、新农合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一般分为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大病补偿三种,需要注意的是每种补偿都有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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