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健康 文/吴施楠
“看病还得先挂号,但这医事服务费可比之前的挂号费贵多了!”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政策已经实施了半月有余,在医院里,经常有患者发出这样的议论和不解,更有患者问到,这医事服务费是不是都给了医生本人?
为了解释这些让老百姓困惑的问题,北京市卫计委近日做出了详细回应。
医事服务费不是变相涨价
其实早在2012年北京市就已经在5家市属综合医院开展医药分开的试点。但由于试点范围相对较小,大多数人还是在4月医改全面推开后第一次接触到医事服务费。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老百姓有不同认识是很正常的,正确认识医事服务费关键还要看懂“一是三不是”。
“一是”,就是说医事服务费实质是对医疗机构运行成本的补偿,具体而言包括对医疗服务、药事服务以及部分管理服务(如挂号管理)的成本补偿。
“三不是”,首先,医事服务费不是医师服务费。医事服务费包含了原来的诊疗费,也就是医师的技术劳务,但同时还包括了药事服务和部分管理服务;
其次,医事服务费不是对医疗机构药剂科和药剂师技术劳务的否定,药剂科和药剂师的技术劳务价值已经包含在医事服务费中;
再次,医事服务费不是挂号费变相涨价。
所以,医事服务费补偿的成本范围,远远不仅是挂号等管理服务,而是包括了医疗服务、药事服务。拿医事服务费与原来的挂号费、诊疗费简单比较,认为这是变相涨价,这种认识是不准确的。
北京作为优质医疗资源集中的地方,每天接诊的外地患者数量非常多。他们更担心的是将近百元的医事服务费能否报销。
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了解到,医事服务费是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因此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因此,在此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中,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医事服务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在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方面,早在2013年8月,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印发了《关于实施<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医事服务费”记入“诊察费”项目,其处理办法同“诊疗费”。
医改目的不是降低费用
在许多百姓的印象中,医改就是为了降低药价、降低看病费用。但人反映,经过了看似“伤筋动骨”的折腾,但就医费用并没有明显下降,甚至部分患者的支出还增加了。
对此,北京市卫计委回应表示,此次医改目的不是降低医疗费用,而是实现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的转换。设立医事服务费,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是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重大改革。
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患者受益也不仅仅在于价格,我们可能更多是通过这种制度设计,使医疗服务更加规范。比如抑制大处方,药占比下降,还能还会促使医疗成本合理化。我们不会为药品加成单独设计补偿机制!”
为了实现补偿机制的平稳转换,在过渡阶段采取了“总量控制、费用平移”的原则测算设定费用标准,因此此项政策实施后医药费用应该总体上是平稳的,从实施近几天的情况来看,也确实是如此。
具体到不同病人身上,由于每位患者的医疗服务、用药范围不同,其医药费用是有升有降的。
另外,此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坚持“三医联动”原则,同步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政策,也平缓了医药费用上涨对其个人负担的影响。
北京医改的这次大动作让业内人士喜忧参半。喜的是设立医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三件事情同步进行,这个方向是正确的,是让医疗回归本质的必经之路,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也能通过这种机制的重塑得到体现。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正是因为医事服务费不是“医生服务费”,那么提高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能不能最终“投射”到“医生劳动力价值”上还有待商榷。而且北京并没有制定一个定价机制,动态的调整起来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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