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外流,零售如何应对

2016
10/09

+
分享
评论
融贯电商
A-
A+
“处方外流”上应天心,下合民意,大势所趋,不可阻挡。这其中最激动的要数终端药店了,尤其是大型连锁药店对于这样的利好消息简直已经饥渴难耐了!

今年7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下称《方案》),其中明确提出“禁止医疗机构限制处方外流”并且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加快形成多元化医疗服务格局,扩大患者选择权。实际上,放开处方外流限制,并非首次提出,早在2007年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中,就已有明确规定:医院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处方外流;而在今年4月,国务院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中再次被提及。

姗姗来迟的处方外流?

国家希望通过这一举措改变过去由政府为主导的医药市场,让庞大的消费群体拥有市场选择的权利,让“消费者”通过“用脚投票”来增加自下而上的压力,来进一步促进对“集中招标采购”、“二次定价”等政策的改革。

随着近两年的药品招标政策及各种方式的二次议价对药品价格的控制,使得药品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导致很多药品在医院落标甚至弃标,逼迫生产企业想方设法拓展其他营销渠道,健客网近日特设的首家DTP药店就可以看成是企业的尝试之一。

随着医院零加价的进一步落实,医院在这一部分产品上也没有动力继续经营,包括医药工业、流通企业、零售终端都希望医院处方能够外流,引起所谓的“三千亿处方药外流的井喷”, 简单地看,“处方外流”上应天心,下合民意,大势所趋,不可阻挡。这其中最激动的要数终端药店了,尤其是大型连锁药店对于这样的利好消息简直已经饥渴难耐了!但是我们还是要稍微浇点凉水来冷静一下头脑,穿什么“衣服”,带什么“刀叉”才能抢到“椅子”!并且竞争者都有谁。

“蛋糕”外面的门锁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并不能像其他的商品一样随意的更换渠道,而且医院药房的整个体系是经过几十年演变而来,是在兼顾供给、安全、效率、费用、追责等因素的一种综合体系,要在这一综合体系之外搭建新的渠道,就要搭建一个比原体系更好的系统。否则,消费者就不会有动力来选择新的系统,而抛弃本来可以“一站式”解决的“看病-检查-取药”流程。要达到这一目的,零售药店想要吃到 “处方药”供给站的蛋糕,至少要面临以下障碍:

 一、医保接入

此前,由于资本介入等因素,大型连锁的利润增长,主要是由门店数量、客单价所带来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使药品连锁企业忽视了医保药店的重要性,并且之前医保药店的管理审批各地标准不一,也比较严格,限制了医保药店的数量增长,但处方药的医保需求与OTC产品不可同日而语,要承接“处方药”销售,医保药店可以认为是必须条件。在医保药店今年改为备案制以后,给合适的零售门店进行医保备案并进行严格管理应该是各连锁企业的当务之急。

二、药事服务能力

药品的特殊性决定了药品的使用是需要执业药师来进行把关的,合理用药是药品安全使用的条件,这就要求零售药店在承接“处方药”销售之前就要具有相应的药事服务能力,而我国注册的执业药师数量其实严重不足,截止2015年底,全国注册在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只有21.8万人,以商务部统计的416729家门店总数计算,平均每家药店0.52名执业药师。另外,零售药店目前经营范围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处方外流”可能带来的中成药、中药制剂,还应当配备执业中药师,数量是明显不足的。

三、药品充足供给

患者在医院里拿药,由于医生的开药系统和药房的系统是联通的,所以可以确定的给患者开出能够在医院取出的药品,而各个医院的药品种类、规格、生产厂家是不尽相同的,而一般的零售药店显然是很难备上万种不同的药品。如果用旗舰店来扮演“院旁店”的角色,也必须保证药品种类上要多于医院的种类,因为一旦有患者所取的药品缺货,则可能将患者送回医院或者其他的竞争对手处。一旦“处方外流”成为现实,旗舰店所承担的将是医院门诊药房的部分职能,其营业面积、管理规范,很可能需要参照医院门诊药房的管理规定。

根据卫生部印发的《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二级综合医院的门诊调剂室,日门诊量501-1500人次,调剂室面积110㎡-160㎡,日门诊量1501-2500人次,调剂室面积160㎡-200㎡;三级综合医院,日门诊量1501-2500人次,调剂室面积200㎡-280㎡;日门诊量2500人次以上,每增加1000人次,调剂室面积递增60㎡;日门诊量大于4500人次,每增加1000人次,调剂室面积递增40㎡。

四、品牌建设

综合医院本身就是一个“一站式解决方案”,要将患者争取过来,自身的品牌号召力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这就需要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与超预期的服务,才能将患者从医院药房争取到院外来。

积极参与,掌握先机   

要想吃到“处方外流”这块蛋糕,各地的有识之士也在做出各种尝试,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借鉴:

1、托管药房

在医药分开这一目标之下,并不是只有把患者拉出来一种方案,也有可能把医院药房从医院“切”出来这种方法。但是这一解决方案,大型流通企业有天然的优势,根据《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16)》,商务部推动的“医药现代化物流延伸服务工程”,药品批发企业从传统的药品配送商向医药物流综合服务商转变,大型商品流通企业已为1000多家医疗机构搭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医疗机构日常用品的采购、配送、调配、科室使用全程智能化。占据了先机。

2、依托互联网平台,为患者提供本地O2O解决方案

如果要在“院外”提供解决方案,就要将封闭的医院信息,安全高效地对接到零售,同时在医保、药监的监控下,将交易实现并反馈回医生。这样就需要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像医保问题、药事服务能力、药品备货问题、品牌建设问题其实是可以找到一种“互联网解决方案”:

首先,以上最困难的药品备货问题,可以通过与一个B2B平台合作来解决,B2B平台上众多的商业合作伙伴可以为药店提供几乎无限的品类选择,配合大数据的支持,就可以做到精确掌握特定医院或者社区周围药店需要的药品种类、数量、规格、生产厂家,进行有针对性的备货。甚至可以使患者在使用电子处方下单以后,临时在平台调货,即时配送,用O2O服务来提升患者的购买体验,进一步吸引患者,建立自身的品牌形象。

其次,用O2O服务的模式,天然可以搭建在线的药事服务,用远程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即时药事服务来满足患者的不同需求,解决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数量不足的问题。

最后,在线医保支付,也有松动的驱势,浙江省8月22日印发的《浙江省医疗保险移动支付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提出了“医疗保险移动支付试点工作”的工作目标:建立医疗保险互联网服务平台,与移动支付机构开展合作,通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身份认证,实行社会保障卡与移动支付帐号绑定,实现参保人员就医时个人承担费用的移动支付。在浙江一省实现医保移动支付的情况下,未来药品费用的医保在线结算也将不再是障碍。

所以,今年的主管部门将线上B2C平台取消,也有可能连锁药店依托B2B平台,为患者提供O2O服务,也是未来承接“处方外流”任务的一种可行方案。

3、医疗服务旗舰店

在医疗机构附近打造“旗舰店”,用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取药体验、更优良的取药环境、更好的服务态度、更高的服务能力,来吸引患者,也是一种可能。

但是也有两个问题要注意:

第一,竞争激烈。政策尚在试点阶段,在服务难以形成差距的情况下,很容易形成简单的价格竞争。

第二,资金压力大。旗舰店所需要的面积,药品种类与周转速度,专业人员等方面都较大,这样带来的经营成本、管理与服务成本都将给经营者带来极大的资金压力。

最后,处方外流对药店来说是一次增量的机会,但是零售药店能否抓住这样的机会并不容易,在没有全面实施前应当积极准备,提升自己在这方面的优势和特点,以应对将来的美好前景!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本文由“健康号”用户上传、授权发布,以上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不代表健康界立场。“健康号”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有转载、侵权等任何问题,请联系健康界(jkh@hmkx.cn)处理。
关键词:
处方,外流,零售,药品,药店,医保,医院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0/500

评论字数超出限制

表情
评论

为你推荐

推荐课程


社群

  • 医生交流群 加入
  • 医院运营群 加入
  • 医技交流群 加入
  • 护士交流群 加入
  • 大健康行业交流群 加入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剩余5
×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