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请先做标准吧

2016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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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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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面对疾病由单一因素发展为复杂因素后,尤其是心身疾病,中医药的调理往往有效果;而癌症患者在化疗和放疗期间,尤其两个疗程的间歇期,配合中医药有助于调动患者抗病的自然力。

当你在几何学中学会了逻辑推理,你就会对“天有五行,人有五脏”的逻辑提出质疑;当你在物理学中学会了如何抽象事物的本质属性,你就会对“阴阳五行”的概念表示怀疑。

当你通过人体解剖认识人体后,你就会对通过“精、气、神”认识人体感到“落后”;当你看到现代医学用CT、核磁、PET-CT检查疾病后,你就会对运用“望、闻、问、切”诊断疾病感到“原始”。

可我们又不得不看到:“饮食有节”、“起居有常”、“恬淡虚无”、“避之有时”、“形神修炼”等传统养生方法,适合中国人预防疾病;而生长在我们生活土地上的各种中药材,用于我们时具有鲜明的生态学优势。

当我们面对疾病由单一因素发展为复杂因素后,尤其是心身疾病,中医药的调理往往有效果;而癌症患者在化疗和放疗期间,尤其两个疗程的间歇期,配合中医药有助于调动患者抗病的自然力。

我们都知道,中医药是我们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有精华也有糟粕,有许多人热爱她的精华,也有许多人痛恨她的糟粕,可要真正弄清楚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没那么容易,也不是短时间的事情。之前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不断提到,国务院正在组织专家,拟定各种各样的中医药规范和标准,显然,如今还不成熟或缺失,很难达到我们区别精华和糟粕的要求,于是,将来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可能就是精华和糟粕一起保护,如果将中医药作为传统文化,这样的保护可以接受,如果将中医药作为科学,尤其是诊治疾病的医学,这样的保护,就当然值得认真审视。

通过最新新闻,我们了解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分组审议了中医药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认为应按照中医人才培养模式推行师承教育,同时明确其考核及评价标准,进一步保障安全性,以更好地为百姓健康服务。”尽管我们还未认真去审读这些内容的存在与否,但我们希望它更多一些客观的标准,这便是为真正保护中医药,垫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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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医药法,标准,中医药,疾病,糟粕,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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