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斗法”痛在何处?

2016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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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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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医务人员工作安全,健全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便捷、快速、具有公信力的纠纷解决渠道,是缓解医患矛盾和促进谐医患的工作重点。

近期,在网上流传一份盖有“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公章的红头公函。内容是就该所一名科技骨干不幸离世后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沟通函。北医三院为此做出回应,诊断主动脉夹层破裂为产妇猝死主因,同时在医院官网上发布了事件始末原由。当日,中科院理化所也发表声明,表示支持职工家属合理合法的维权行为,不支持,不鼓励任何过激行为,坚决反对任何人利用网路传播不实信息。

由此,北医三院的“产妇风波”成为网络热议话题。该事件也把两家机构:中科院理化研究所、北医三院推上了风口浪尖。在此我们不就公权、特权、机构之间“口水战”展开讨论。然而,媒体热议的背后,仍然让我们看到了医患纠纷处理和保障机制的薄弱之痛!

回顾整个事件,产妇病情危重,情况复杂多变,医院对救治过程做了明确交代,虽有反复沟通,但之后出现的医闹事件让更多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无法保障。而对流传公函真实性的质疑?加上网传的不实报道,更使事件闹得沸沸扬扬。

去年6月份,我在一篇“不要利用媒体臆造仇恨”文章中曾写道,很多因素能够导致医患纠纷,医患信任程度,医疗体制不完善、处理纠纷机制和监管环节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凭借主观臆断,医生或被描述成假想中的“敌人”与法庭上的“被告”,他们的合法与正当的权利没有获得应有的重视,相对于患者,医生成了“弱势群体”。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心态蓝皮书》显示,社会的总体信任度下降,只有二到三成人信任陌生人。社会不信任导致社会冲突增加,又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的不信任,陷入恶性循环的困境中。在我国,医患之间鲜有“道德信任”,只有“技术信任”。而失去了“道德信任”的基础,“技术信任”往往脆弱不堪。一旦发生不良医疗后果,这种“信任”就会立即出现戏剧性转折,而且变成彻底的不信任。治好了,医生就是天使;治不好,医生就是魔鬼。这种以结果为导向的信任,成为医患关系的一大特点。

媒体传播的所谓“斗法”,不但对澄清信息没有帮助,只能加剧医患矛盾,破坏医患间互信。

大家可曾记得去年出现在湖南湘潭的“产妇之死”风波?从媒体报道一出,便指责医院,之后又指责家属。“羊水栓塞”成为关键名词,难道真的只是信息不对称和专业鸿沟吗?家属,媒体,社会评论,矛盾不断升级,该事件中的每个角色,从指控者到批判者,从被指控到被批判,众说纷纭,扑朔迷离,如此混乱局面又怎能澄清真相,解决问题?

此刻,我们需要反思。医患间并不存在天然的信任,“白衣天使”、“生命守护神”的光环,如果没有可以信任的体制和机制作为保障基础,则很容易成为轻易刺穿的泡沫。所以,重点仍在如何建立和完善调解医疗纠纷的有效机制。

我国传统医疗纠纷处理方法主要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其中对医患纠纷处理主要形式有三种:

1.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不明提出调解申请;

3.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然而,医患纠纷涉及范围包括在医院诊疗过程的任何环节中,每个案例都存在差异性,技术参照多元性,依据法律复杂性等,都使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医患纠纷中,大部分为医疗过错和医疗意外,而对于医疗过错、医疗意外、医疗事故的区分和认定,必然成为医患之间信任和矛盾争议焦点。更多倡议指出,从多元化到一元化转变。所谓“大道至简”,建立一元化的医疗损害鉴定机制,严格标准及医学准入条件,将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步骤合理化区分。保障医务人员工作安全,健全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便捷、快速、具有公信力的纠纷解决渠道,是缓解医患矛盾和促进谐医患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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