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印发《2023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3
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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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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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

各区人民政府,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有关大学、中福会:

现将《2023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代章)

2023年3月28日

2023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3年上海中医药工作的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本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为统领,加快推进深化中医药改革,加快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

1.统筹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区落实《上海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推出新一批改革举措。(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人民政府)

2.全面推进《上海市中医药条例》贯彻实施。协调上海市人大开展中医药条例实施专项调研,统筹推进有关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人民政府)

3.实施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抓好已启动项目的实施,开展核心发展指标和重点任务的中期监测评估研究。(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持续实施中医药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完成第四轮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启动新一轮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和文件编制,开展项目推荐工作。(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二、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独特优势

5.推进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龙华医院、岳阳医院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中医类),加快国家中西医旗舰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特色重点中医医院等重大项目基本建设。(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6.推进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按照“一院一方案”组织本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4家中医单位完善试点方案,强化临床服务与科学研究双向联动、协同发展,探索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上海模式”。(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相关区人民政府)

7.持续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机制。落实《上海市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稳步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工作,在对第一批中医优势病种评估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探索中医药特色病种(组)在DRG、DIP等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应用。(牵头部门:市医保局;配合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申康中心)

8.持续提升中医医联体内涵。深入推进“区域+专科”四大中医医联体建设,建立医联体管理运营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体系内服务要素梯度传递和双向流动新机制,以中医专科专病能力提升为核心,带动提高医联体中医药基本医疗服务同质化发展水平。(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9.完善中医医院深度评价机制。加强中医医院“姓中”绩效考核制度改革,以提升中医药服务为核心,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元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三、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0.不断提升中医药诊疗能力。完善中医临床优势梯度支撑体系,支持疑难危重症中医药诊疗核心能力培育和中医非药物疗法示范中心建设。继续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和优势专科建设和管理。(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11.重点做好中医药应急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加强医疗资源储备,提升各级中医医院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冠病毒感染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不断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国家中医应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建设平战结合的中西医结合危急重症救治预备队,形成一批中医应对预案。开展国家中医应急队伍及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培训,培养中医药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专家团队和骨干队伍。(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12.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实施《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积极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区创建。依托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新一批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村卫生室)建设,满足居民最后一公里优质中医药服务需求。继续利用好市级卫生健康绩效考核抓手,进一步做实社区中医药服务。(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13.发挥中医药在重点领域特色优势。启动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系统提升中医医院康复科、综合医院及康复医院中医康复能力。进一步完善治未病服务网络,提升治未病服务能力,拓展治未病服务内涵。(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四、促进中西医协同

14.推进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推进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注重阶段评估。开展重大疾病中西医协同诊疗示范工作和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引导专项,推出一批可在全国推广应用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和中西医协同服务模式。(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15.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建立更加完善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院校建设西医学习中医基地,开展西学中师资培训,不断提升中西医结合学科建设和人才发展水平,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16.推进中西医汇聚创新。依托上海市中医西医汇聚创新研究院建设国家高水平的中西医多学科交叉重点学科,打造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多学科科技创新体系,面向重大临床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开展原始创新研究。(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教委、市科委)

五、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17.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等平台建设,培育中医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强化中医药科技支撑。积极推动上海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提升到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行列。(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

18.推进中医药传承。推进海派中医活态传承,加强各级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探索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传承与推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推进海派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和上海市中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搭建中药传承创新平台。探索中医药流派传承人认证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依托相关行业组织试点开展认证工作。(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19.推进中医药临床研究协同创新。落实《关于加强本市公立医院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与临床研究协同创新的实施意见》,围绕临床需求和若干重点领域能力提升,持续开展中医药领域临床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高质量临床研究,提升中医药创新策源能力。(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委;配合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医保局、市药品监管局)

20.支持协同创新成果转化。落实《上海市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操作细则》,保障公立中医院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权责认定等权益,加快产出原创性科研成果。持续推进“双谷联动”等平台建设,推动奉贤区与上海中医大合作建设三个创新中心,完善龙头企业研究中心、实验室等的建设。(牵头部门: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21.积极推动中药产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数字赋能中药产业,围绕中药创新品种开发、智能工厂建设、数字化追溯体系建设等应用场景,加强数字化转型指引,推进产业通过数字化手段赋能实现提质降本增效。(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配合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市药品监管局)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2.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和评价机制。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相关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建设中医药高层次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

23.深化医教协同。探索院校教育和现代师承教育相结合新模式,加强附属医院教学门诊和传统中医科内涵建设,将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工作室、流派工作室全面引入本科教育全过程。(牵头部门:市教委;配合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

24.深化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养,推进结业理论考核题库建设。启动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总结评估,开展培训基地动态调整。(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

25.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探索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机制和模式创新。支持东方英才领军项目中医药人才申报,加大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力度。(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6.拓展中医药人才培养领域。持续开展基层中医药骨干研修项目,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服务能力。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与中医药的相融相长,加强健康产业复合型人才培养。(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弘扬中医药文化

27.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继续实施中医药健康素养提升工程,持续开展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以中医药进校园,太极等传统功法传习为抓手,助力健康促进。申报第七批上海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非遗体验日”活动,提升百姓对传统医药的体验度感受度。(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局;配合部门:市教委)

28.夯实中医药文化传播阵地。深化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申报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中医药文化传播骨干队伍。发挥新媒体优势,搭建多样化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扩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影响力。(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文化旅游局、市教委)

三、深化中医药合作交流

29.推动中医药走出去。以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中医药“走出去”为导向,推进本市国家级中医海外中心功能提升,打造高水平医疗服务平台。落实政府间中医药合作协议,深化与泰国的合作。(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外办、市卫生健康委)

30.加强中医药国际标准工作。系统推进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院建设,将标准化贯穿临床、科研、教育、产品认证等中医药全产业链。依托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以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为导向,持续推进中医药技术、方法、信息、产品等领域的国际标准研制。(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教委、市商务委)

31.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出台关于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试点建设海派中医特色技术转化孵化基地,探索中医技术向服务贸易产品转化的有效路径。支持本市国家级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探索中医技术向服务贸易产品转化的有效途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加大中医品牌和中医老字号的宣传力度。(牵头部门:市商务委;配合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

32.深化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完善长三角质控组织架构,优化协商机制,开展长三角联合质控工作。支持部分专科专病联盟实现长三角覆盖,提升区域中医优势病种服务水平。支持在区域内开设名中医工作室,开展流派传承和流派资源调查工作。继续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中医医联体建设。(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四、推进中医药监督管理

33.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启动新一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加强中医(专长)医师注册及执业监管。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做好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开展中医执法监督典型案例交流。以推进中医药监管能力培育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中医药监督管理问题梳理和经验推广。加强中医药违法事件监测和查处。(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34.做好中医药质控管理。依托本市“1+11”中医药质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质控网络和标准体系,试点开展中医单病种质控,服务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和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等重点工作,提升中医药内涵质量,加强对中医质控中心和各专业质控组的考核与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和整改追踪。(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35.加强中药药事管理。协同推进中药饮片追溯体系临床应用试点,进一步扩大溯源饮片品种和试点单位。研究完善中医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政策。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中药药事管理,推进中药代煎配送数字化转型。开展中药材交易中心和国际定价平台建设的可行性研究。(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药品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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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上海市,中医药,中医药管理局,高质量,服务,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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