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就“临床急需药品、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适用于国内无注册上市、无企业生产或短时期内无法恢复生产的境外已上市临床急需少量药品。
关于就《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政策,满足人民群众特定临床急需用药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委会同国家药监局起草了《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yzsgyc@nhc.gov.cn。
二、信函: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邮编:100044。请在信封上注明“《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传真:010-6879281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
附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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