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谈判常态化 ,国谈药品何时落地不再难

2021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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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旭(特约)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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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积极主动做好谈判药品落地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切实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做到因地制宜,才能最终破解落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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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强化部署及时做好谈判药品挂网采购和支付结算工作。各地医保部门要按照加强管理、保障供应、规范使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建立处方流转中心,并对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施行统一的报销政策。

事实上,为减轻患者用药负担,自 2017 年起,医保部门通过谈判将临床急需、价格较高的创新药降价纳入医保目录。不过,笔者在一些报道或者自媒体中经常会发现,一些药品历经数轮“灵魂砍价”好不容易进了医保,却有患者反映很难在医院开到。笔者了解到的原因或是因为医院配备药品、医生了解创新药品,比价格谈判的过程要复杂,或是既有政策规定的掣肘,如医院药品管理规定要求,800 张以上床位的公立医院,配备药品的品规数不得超过1500 种等。一些已“满额”的医院要新增药品,审核与调剂过程可能“相当繁杂”。于是医保谈判药用药难,成了民众健康权益之上的痛点、堵点。

根据国家医保局政策,2020 年版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已经于 2021 年 3月 1 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其中协议期内的 221 种谈判药品,执行全国统一医保支付标准。由于国家谈判药品种类较多,大部分药品价格较高,适用病种明确,使用条件较高,基于各种政策或者是考核指标的限制,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国家谈判药品难度较大,多地市医保局建立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开通国谈品种的“双通道”模式来推动国谈品种的落地。

所谓的“双通道”模式,即指定药品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这两大渠道进行销售,消费者享受同样的报销额度,实行同样的通道报销模式,医保局又会授予零售药店“国家谈判药品定点报销药房”、 “慢特病定点报销药房”,集采产品定点药店借势“双通道”的政策,获得医保局审批的国谈品种定点药店资格,患者在药店也可以买到国际谈判药品并最终获得医保报销资格。

在实践中,各省以至到各市县均出台地方政策以衔接国家政策,但是具体的落实情况不论官方数据还是实证研究资料均较少,仅少部分地区实证研究显示,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后,药品总体可获得性比之前提高,但与应有的可获得性相比,国谈药品的可获得性仍然普遍较低 ;影响可获得性的因素既有医保和卫生政策因素,也有医院管理和医生意愿因素。此外,一些媒体报道、社会舆论均提到国谈药进入医保目录后,患者获取药品难度增加、医院无药可配、仍需自费国谈药品进入目录只是起点社会购买、异地就医(买药、报销)等诸多问题,引发强烈反响。

可以这样讲,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后仅仅只是病人获取药品的起点,最终患者能否真正获得该药品,在落地执行阶段仍需历经很多环节。就3 月 1 日起全面执行的新版医保目录里的“国谈”品种销量情况来看,由于时间跨度短,目前销量的增长不明显。有些药品虽然在“国谈”的品种里已经降价,却受限于一些地区“双通道”渠道量小的现实因素,更多患者还是在通过自费和商业保险这两种方式来支付。尽管“国谈”品种定点药店数量有了一定的增加,甚至有的地区医保局以开放式的标准遴选,但介于服务、用药安全以及医保资金的安全管理问题,现在各地医保局对药店“双通道”的遴选还是有很大的限制,尽管审核制度正在逐步放开,“国谈”品种定点药店数量快速增长,在数量上却仍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

“国谈”品种属于资源导向型品类,涉及到多个环节,打通每一个环节才能给药店带来增量。即使已经获得“双通道”资质的“国谈”品种定点药房,也面临着发展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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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谈药品,医保谈判,药品目录,零售药店,医保支付,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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