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如何“落地”?

2021
07/07

+
分享
评论
码万祺(特约) / 健康界
A-
A+

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调整、改革具有特殊性,可能出现邻避效应。假如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上搞试点,预计反对声音会很大。

本文为健康界看健日报原创文章,更多深度好文请点击:看健日报

《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是2021年3月12日公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之一。2020年7月,国家医保局就《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指出,医疗保障待遇清单采取目录管理,包含基本医疗保障的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金支付的项目和标准,并明确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基本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基本政策包括:参保政策、筹资政策、待遇支付政策。基金支付的项目和标准包括: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设施范围、支付标准。按照杜绝增量、规范存量的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原则上有过渡期。

2021年6月,国家医保局就《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开篇直陈“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笔者看来,自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药耗集中采购”和“医保支付改革”可视为“两弹”,“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就堪比“一星”,且是一颗最亮的星。关于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落地,本文做一些探讨。

医疗保障待遇清单适合搞试点么?

药耗集中采购、医保支付改革正在搞试点,成绩斐然。特别是药耗集中采购,早已呈现“燎原”之势。特别是药耗集中采购,在参保患者、社会舆论看来,总体上“喜闻乐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调整、改革具有特殊性,可能出现邻避效应。假如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上搞试点,预计反对声音不一定相对合理,但绝对顽固。所以,笔者认为优选方法或许是谋定后动、有妥协有坚持。

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的统筹层次

药耗集中采购、医保支付改革是先发的两支快箭,均击中改革对象,但局限性在于不够系统、可持续。只有加上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这只政策大手,局面才更加闭环、长效。但也使待遇清单与统筹层次的发展矛盾问题显现。

笔者观察到这几点现象:首先,地方医保部门可能排斥提高统筹层次,钱走了事留下;其次,县级统筹环境下是出现了一些医改模式的,主动性强;第三,有些统筹区虽然待遇清单超了,但利用小而精的待遇实施,基金运行尚稳;第四,东中西部的医疗保障待遇、区域内不同城市的待遇清单,有否统一条件?

《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全文没有提及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笔者认为不是不该提及,是条件还没有成熟。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最终要有一个阶段性结果,并不断深化、完善,但现实要求我们尽快启动这项重要且必要的探索。面对地方医保部门可能排斥的种种理由,这项整体工作需要利用几个抓手,形成综合环境:一是结合基金运行指标,把安全性、合理性压实,压给地方医保部门;二是结合监管打击手段,把待遇管用高效支付推得更彻底、完备,扎紧篱笆,不留尾巴。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本文为健康界原创,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授权均不得转载和使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医保,支付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0/500

评论字数超出限制

表情
评论

为你推荐

相关文章

推荐课程


社群

  • 医生交流群 加入
  • 医院运营群 加入
  • 医技交流群 加入
  • 护士交流群 加入
  • 大健康行业交流群 加入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剩余5
×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打赏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