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一届国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成立(附名单)

2021
05/10

+
分享
评论
国家卫生健康委
A-
A+

5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国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并公布第一届国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名单。

5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国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具体相关通知和第一届国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名单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落实《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8号)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决定成立国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

国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测、分析我国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情况,提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政策专家意见;组织制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监测、评价等工作指标体系和规范,开展相关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件的处置,并对相关事件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收集国内外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有关信息并进行研究分析;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医疗器械;完成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医疗器械使用管理领域的其他工作。本届专家委员会任期3年。

国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成立省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或委托相关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监测、评价等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4月30日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本文转载自其他网站,不代表健康界观点和立场。如有内容和图片的著作权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邮箱:nanxingjun@hmkx.cn
关键词: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周军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0/500

评论字数超出限制

表情
评论

为你推荐

相关文章

推荐课程


社群

  • 医生交流群 加入
  • 医院运营群 加入
  • 医技交流群 加入
  • 护士交流群 加入
  • 大健康行业交流群 加入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剩余5
×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打赏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