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采联盟“落户”上海 药品采购常态化下器械集采“箭在弦上”

2021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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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浩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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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脉支架集采已落地,骨科还会远吗?

地方采购联盟日前再添一地!2月9日,上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议价采购联盟正式宣布成立。

据了解,采购联盟由第十人民医院、东方医院等医院发起,华山医院、肿瘤医院、第十人民医院、东方医院、浦南医院、周浦医院、浦东医院以个体会员,徐汇区、闵行区、普陀区、杨浦区、金山区、静安区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及虹口区和嘉定区部分区属二级医院等120多家医疗机构以团体会员的形式自愿组成,委托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事务服务。

在国家带量采购常态化的背景下,跨省、跨区域的联盟化、区域化的集采形式正逐渐铺开,这类集采形式不仅能够作为国家带量采购的有效补充,同时也可进一步挤压药价中的水分。

地方集采联盟相继落地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有福建、湖北、湖南、云南、山西、江西、安徽、青海等多个省级联盟甚至地市级联盟和跨区域联盟采购落地。

2020年9月底,由四川省医保局牵头成立“六省二区”省际联盟,8省(区)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四川省、海南省、山西省、西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该省际联盟围绕曲克芦丁注射液、胞磷胆碱钠注射液、复方甘草酸苷片、复方二氯醋酸二异丙胺注射液、注射用七叶皂苷钠、醋酸钙片、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等17个品种30个品规开展带量采购。最终共11个品种15个品规中选,平均价格降幅58.05%,最大降幅91.69%。

2020年10月,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也组成了“渝贵云湘桂5省/市联盟”集采,开展第一批常用药品联合带量采购。经谈判,共中选15个品种、187个品规,平均降幅达54.20%,最高降幅为83.54%。采购选择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的药品,涉及抗微生物、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多个治疗领域。

再到2020年12月21日,陕西等11个省(区、兵团)正式发布《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开展省级药品带量采购。11个省(区、兵团)包括:陕西、湖南、海南、山西、广西、贵州、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并委托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具体实施和日常事务。这是目前囊括省份最多的省际联盟带量采购。

奥咨达医疗器械服务集团东区市场总经理詹金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些跨省份的集中带量采购模式,是为了能将各地的政策相互取长补短,以此来将集采的力度做到更大。”

事实上,区内药品集采联盟这一模式在上海早已开启。早在2016年2月起,上海便启动相应试点工作,各家医疗机构和各个区县采取自愿报名的原则,最终共同组建成“上海公立医院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这一采购联盟委托上海市医药卫生发展基金会下属的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第三方组织,开展药品集团采购相关的事务性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而现如今成立的药品集中议价采购联盟,正是要在上海市医药招采制度的整体框架要求下,进一步发挥医疗机构议价和采购的主体作用,按照“量价挂钩”、“平进平出”、“保质保供”、“阳光采购”等的原则,发挥批量采购优势,开展集中议价工作,作为国家和上海市药品带量采购的有效补充。据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也将通过绩效考核、“结余留用”激励等方式加强引导,达到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节约医疗费用成本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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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带量采购,药品集采,高值耗材,医疗器械,集采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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