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0家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进入监管平台,诊所也位列其中

2020
10/28

+
分享
评论
常有才(特约) / 健康界
A-
A+

这200家互联网诊疗机构已接受山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的监管,标志着山东的这些互联网诊疗机构其合法性、合规性都是在监管机构的管控之中。

随着互联网医疗的兴起,网上就医、网上看病和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几乎成了热门热搜。无处不在的商人也会盯上这一市场,分抢这块蛋糕,如果监管缺位,患者的人身健康与经济利益都会受到损失。据山东省卫健委官网最新消息显示,山东省目前完成互联网医院审批112家,那么山东省互联网医院的审核审批流程哪些地方需要改?业内人士有何建议?

笔者从《山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官网》获悉,山东多地市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上至公立三甲医院下至诊所已有200家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进入监管平台接受监管,到底哪些医院、哪些诊所是合法合规、接受监管的互联网医疗机构?诊所是否真的也能开通互联网诊疗?这些接受监管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对本省患者以及外地患者来说意味着什么?附上名单,一起来看看你选择的山东互联网医疗机构是否位列榜单?

互联网诊疗准入门槛低:

诊所也能网上接诊,监管不能有盲点

近日,笔者在山东省卫健委官网看到2020年10月10日公开发布的《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420号关于促进我省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的建议提案的答复》一文,此文件开头便提到:“我省明确要求,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和处方。”

有业内人士认为,该公开文件是回复山东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420号提案《关于促进我省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的建议》,虽然没有看到提案原文的详细内容,但从回复内容来看,或与互联网医疗中的精神抑郁诊疗活动有关。她声称,山东的精神抑郁、失眠抑郁等精神心理疾病的互联网诊疗或许暗存乱象,这才引发政协委员的关注。也有业内人士告诉笔者,互联网诊疗行业的进入门槛不高,加上失眠抑郁等心理精神疾病频发,很多符合条件的诊所可能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时涉及这类范畴。真的吗?诊所也能开通互联网诊疗,也能网上接诊吗?为此,笔者进一步核实。

笔者在国家卫健委官网看到,2018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中,《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明确规定:“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提供”。也就是说,符合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也可以上网开通诊疗服务。因为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医疗机构不仅包括医院,还包括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所)等。另外,笔者还看到第六条中也明确提出:“新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拟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在设置申请书注明”。

有业内人士指出,这表明对于互联网诊疗的准入门槛设置,没有规模上和级别上的明文硬性限制。在力推互联网+的大环境、大背景下,就算是诊所、医务室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进入互联网诊疗行业。有网友称,“进入可以低门槛,但是监管不能有盲点”。对此,有媒体界的朋友认为:“宽进严管,也能规范行业”。

该媒体人称:“疫情加速了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国家不仅力推,也强化监管,要求各省建立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针对他的这一观点,笔者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信息化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等文件中均有看到,国家卫健委不断强调“要加快建立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同时笔者也在山东省卫健委官网查询到并打开了《山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具体见图1)。

图1

山东省互联网医院已审批112家:

审核还需再严点,守好人民健康的第一道关卡

说到山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笔者注意到,其实山东省已经在2018年11月上线运营了该平台,笔者于2020年10月19日进入该平台官网,发现共有200家互联网医疗机构进入“服务机构名录”。在山东省卫健委官网发布的《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420号关于促进我省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的建议提案的答复》一文中,笔者看到这样的描述:“目前完成互联网医院审批112家。”

同时,该文中还提到:“建立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山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 2018年11月,山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开始上线运行。推进我省互联网医院建设。制定了《省属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及增加互联网医院第二名称执业登记服务指南》、《山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基础条件审核及审批流程》、《山东省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注册操作说明》等文件,明确了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的路径和方式方法,给各市审批设置互联网医院提供了遵循。”

对于官网文章内所提到的审核审批流程笔者进行了检索查阅,在《青岛政务网》2019年1月发布的题为《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中看到了(具体可见图2),其中的附件2就是全文转发的《山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审核标准及流程》,“监管平台出具审核报告”的流程是这样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提交完毕资料后,由山东省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的工作人员对所提交的资料逐项进行审核,审核无问题出具《互联网诊疗服务审核报告》。审核存在问题,将联系用户进行资料修改或补充。”

图2

笔者将这些文件整理归纳后向业内人士咨询,针对审核审批流程有业内人士建议:“再严一点。”该业内人士认为,这个审核把关内容还是应该再细化些比较好,对于公立医院来说还好一些,但对于民营、私营与社会办医疗机构来说,如果只是线上审核,没有线下核验、核查、核实、核对环节,监管平台的工作人员若在审核时只是坐在电脑前看图片、看资料、看证件,不到实际的医疗机构看规模、看环境、看法人,容易让张冠李戴型的互联网医疗机构钻了空子、蒙混过关,为了确保过审上线的互联网医疗机构更真实、更安全,这个审核应该再严格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维护人民健康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发出建设健康中国的号召。在2016年8月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因此,也有业内人士建议:“对于当下盛行的互联网医疗来说,政府职能部门一手要推进行业发展,一手还要重视严格监管,只有这样,才能让时兴的互联网医疗惠及本省与外地的患者,才能守好人民健康的第一道关卡。”

山东省200家互联网医疗机构进入监管平台:

基层医院、诊所也在列,名单附文公布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秦成勇近日在某院130周年院庆上致辞时称:“目前全省拥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八万余所,卫生人员总数超过100万人,床位62.98万张,居全国的前列,床位/千人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数量上的成绩值得肯定,质量上的监管不能麻痹。截至2020年10月19日,在山东已有200家互联网医疗机构进入山东省监管平台,笔者注意到,上至三甲医院,下至社区医院、诊所(见表1、表4)均位在其列。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本文为健康界原创,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授权均不得转载和使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互联网医院,诊所,互联网医疗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0/500

评论字数超出限制

表情
评论

为你推荐

相关文章

推荐课程


社群

  • 医生交流群 加入
  • 医院运营群 加入
  • 医技交流群 加入
  • 护士交流群 加入
  • 大健康行业交流群 加入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剩余5
×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打赏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