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药店在便捷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还需要克服哪些不足?

2020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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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旭(特约)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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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药品虽说更为方便,但药品毕竟不同于其他一般商品,它是关系到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的特殊商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现如今人们只要在电脑或手机上轻轻点开网站,足不出户就能够买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是日常生活用品,甚至连过去只能在医院或者药店才能买到或者配到的药品,现在也能在进行网购。然而,网购药品虽说更为方便,但药品毕竟不同于其他一般商品,它是关系到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的特殊商品。

从2004年开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陆续发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我国网上药店的发展已经走过了10多个年头。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要求,在取得相应资质后,医药连锁零售企业可以开设网上药店销售非处方药品。2015年11月25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互联网+”医疗新模式。近几年,“互联网+”模式在医药领域研究探索兴起并不断深入,“互联网+”背景下药店及药学服务市场发展迅猛。网络售药便捷廉价,优点突出,因此,网络药品电商发展迅速。

事实上,我国网上药店的发展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讲,仍处于起步状态,仍然有突出的问题急需解决。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关乎使用者的身体健康,所以在生产、销售、使用的过程中都要对质量进行严格的把关。在线下,药品生产企业在药监部门的监管下,使得生产出药品的质量经受得住考验;而线上,互联网信息复杂多样,很多商家为了利益,发布虚假信息,蒙骗消费者。由于网上药店及药学服务的经营环境和市场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给网络药品销售及药学服务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最近几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接连通报了网站非法销售假药的事件。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了十大制售假药典型案件,2000余家涉嫌非法售药的网站被关停、查处或曝光。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了多起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案件查处情况。这足以对网上购药的安全防范敲起警钟。

另外,也有一些相关报道消费者反映在网上药店购药之后,发生到手的药品不全,部分丢失、药品的包装被打开过,药品数量和包装注明的不一致、或者是药品被调换等情况,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这种现象一经发现就会立马在网上传开,网民会对网上药店产生很大的看法,影响整个行业的口碑。有些药品对储存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如必须在6℃以下冷藏,由于配送过程的不透明化,在运输过程中究竟有没有对这种药品进行特殊储存就不得而知,药品在达到目的地以后的质量是否还有保障也就无法知晓。

不得不提的是,我国执业药师制度落实不到位仍然是网上药店风险存在的重要因素。虽然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实施执业药师制度,但执业药师法一直没有出台,执业药师还没有成为强制性的行业准入制度。虽然《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九条要求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但是仍然出现了网上药店没有配备执业药师的企业,执业药师制度没有得到严格实行。

基于以上的各种原因,患者服用网购药品后出现不适的情况,责任在于患者自身还是药品质量?若是药品质量有问题,那责任在于生产厂商还是药品配送公司?患者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成了网上药店急需解决的问题。

针对互联网药品销售行为,我国先后发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2014年发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在互联网上进行药品销售及提供药学服务的行为予以规制。201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审批。CFDA再次明确:网上药品经营监管遵循“线上线下一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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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网上药店,药品,药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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