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病防治中国专家共识(2019)

2019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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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颖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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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子肆虐季节前,先收好最新《寨卡病毒病防治中国专家共识》!

寨卡病毒病(Zika virus disease, ZVD)是由寨卡病毒(Zika virus, ZIKV)感染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其临床特征为发热,皮疹,关节肌肉痛和结膜炎等。寨卡病毒最早于1947年在乌干达被发现,2015—2017 年,巴西等中南美洲地区广泛流行,并发现寨卡病毒感染与新生儿小头畸形和吉兰-巴雷综合征(GBS)等并发症有关,引起全球广泛关注。我国存在白纹伊蚊及埃及伊蚊等传播媒介,有继续发生输入性病例和引发本地流行的风险。为规范寨卡病毒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中华医学会热带病与寄生虫学分会和感染病学分会于2018年组织国内有关专家,根据国内外最新的循证医学证据和寨卡病毒病防治相关方案、指南等,制订了《寨卡病毒病防治中国专家共识》。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一、流行病学

(一)流行概况

寨卡病毒于1947年首先在东非乌干达的恒河猴体内成功分离。寨卡病毒病第一次暴发于 2007年发生在西太平洋的雅浦岛。2016年2月1日,WHO 宣布寨卡病毒感染疫情及相关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1月18日取消关注转为长期机制应对。我国大陆自2016年2月发现首例输入性寨卡病毒病确诊病例以来,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共报告27例输入性病例,其中2016年24例,2017年2例,2018年1例。广东、浙江、北京、江西、河南、江苏等省市均有输入病例,其中广东省报告16例,未发生本地传播。

(二)传染源

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和受感染寨卡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

(三)传播途径

主要有蚊媒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等。伊蚊叮咬是主要传播途径,伊蚊叮咬寨卡病毒感染者而被感染,病毒在伊蚊体内繁殖富集到唾液腺,再通过叮咬的方式将病毒传染给健康人。我国白纹伊蚊分布最广,从北至沈阳、大连,经天水、陇南,至西藏墨脱一线及其东南侧大部分地区均有分布;埃及伊蚊仅见于云南、海南、广东和台湾等的局部地区。文献报道在寨卡病毒感染症状出现后44天内亦可通过性行为传播;孕妇感染寨卡病毒后可通过胎盘传播给胎儿,分娩过程中也可传播。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四)易感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免疫力。

二、临床表现

寨卡病毒病的潜伏期一般为3 ~14 天,平均7天。人感染寨卡病毒后,仅20%~ 25%出现症状,且症状较轻,主要表现为发热(多为中低度发热)、皮疹(多为斑丘疹)、非化脓性结膜炎,可伴有全身乏力、头痛、肌肉和关节痛;少数病例可有眼眶后疼痛、腹痛、腹泻、黏膜溃疡,恶心和呕吐,皮下出血;罕见表现有血性精液、睾丸炎和附睾炎、听力障碍等。重症病例少见,可表现为脑炎/ 脑膜炎、吉兰–巴雷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和呼吸窘迫综合征、心力衰竭、严重血小板减少症等。孕妇在妊娠期间感染寨卡病毒,可能导致胎盘功能不全、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死胎和新生儿小头畸形、角膜炎、肌张力亢进、反射亢进和易激惹等。婴儿先天性寨卡病毒感染,出生后头部生长发育缓慢,可形成后天小头症。寨卡病毒病是一种自限性疾病,病程通常持续一周,但关节痛可持续一个月。重症与死亡病例较少,一般预后良好。   

三、诊断与鉴别诊断

(一)诊断原则

应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相关实验室检查综合判断,确诊需要病原学检测结果。

(二)诊断标准

 1. 疑似病例:

(1)①发病前14 天内在寨卡病毒病流行地 区旅行 / 居住、或与确诊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有过性接触;②难以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发热、皮疹、结膜炎或关节痛等临床表现;

(2)孕期感染寨卡病毒母亲所生的新生儿;

(3)来自流行地区、已知或怀疑其胎儿存在先天性脑畸形的孕妇。

2. 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且寨卡病毒IgM 抗体检测阳性。

3.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经实验室检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寨卡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2)分离出寨卡病毒;

(3)恢复期血清寨卡病毒中和抗体阳转或者 滴度较急性期呈4倍以上升高,同时排除登革病毒、 基孔肯亚病毒等其他常见黄病毒感染。

(三)鉴别诊断

1. 登革热:急起高热,全身肌痛、乏力及消化道症状明显;一般无结膜炎。重症患者发生严重出血、 休克及心脑肾等重要脏器损伤等表现。实验室检查血白细胞计数及血小板计数明显降低。

2. 基孔肯雅热:急起发热,伴明显多关节痛或多关节炎,可伴瘙痒性皮疹,但持续时间较短;结膜炎较少见。

3. 黄热病:居住疫区或旅游史;高热、剧烈头痛、黄疸和出血,严重者发生心、肾功能衰竭等。

4. 西尼罗热:发热、头痛、肌肉痛,半数出现皮疹,可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少数病人可表 现为无菌性脑膜炎或脑膜脑炎。

5. 钩端螺旋体病:多有疫水接触史,寒战、发热、黄疸、肺出血、腓肠肌压痛、腹股沟淋巴结肿大,青霉素治疗有特效。

6.疟疾:周期性、规律性发作寒战高热、可发生肾衰竭、黄疸、意识障碍;肝脾肿大;有疟疾流行区居住或旅游史。

以上疾病的鉴别主要依据实验室病原学检测结果。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四、治疗

至今尚无寨卡病毒病的特效治疗方法,成人患者一般症状较轻,主要采用综合对症治疗措施。

(一)一般治疗 

急性期强调尽早卧床休息。注意对神志、体温、 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的观察。饮食以流质或半流质为宜,食物应富于营养并容易消化。保持皮肤和口腔清洁,以免继发细菌 / 真菌感染。 注意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对高热、腹泻者尽可能先口服补液;一般不用抗菌药物。

(二)对症治疗

高热应以物理降温为主,在急性发热期,对高热病人可以应用退热药,如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成人用法为250~500 mg/ 次、每日3~4次,儿童用法为10~15mg/kg/次,可间隔4~6小时1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三)病原治疗

目前尚无特效抗病毒治疗药物。

(四)重症病例治疗

1.脑炎的治疗:要注意降温、吸氧、控制静脉补液量和补液速度。人工亚冬眠疗法可防止脑水肿患者发生脑疝。甘露醇、利尿剂静脉滴注可减轻脑水肿。抽搐者可用安定缓慢静脉注射。对呼吸中枢受抑制者应及时使用人工呼吸机。糖皮质激素可抑制炎症反应并减轻血管通透性,使脑组织炎症、水肿 和出血减轻。脑水肿的治疗目标是降低颅内压,保持充分的脑灌注以避免进一步缺血缺氧,预防脑疝发生。

2.吉兰–巴雷综合征的治疗:病程早期可用糖皮质激素、大剂量丙种球蛋白及神经营养药物等对症、支持治疗。有呼吸功能障碍的要保持呼吸道通畅,促进排痰,防止继发感染,发生呼吸衰竭时立即给予呼吸机辅助通气,必要时给予血浆置换治疗。肢体关节保持功 能位,防止关节挛缩变形等。后期对患肢及腰背 部肌肉进行推拿按摩及肌力训练,还可以给予电 刺激及高压氧治疗等。

3.心脏损伤的治疗:出现明显心律失常或心力衰竭时,应卧床休息,持续低中流量吸氧,保持大便通畅,限制静脉输液的量及速度。存在房性或室性早搏时,根据情况给予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发生心衰时首先予利尿处理,保持每日液体负平衡在500 ml至800 ml。

五、预防与控制

目前尚无寨卡病毒病疫苗。及时发现和控制输入病例、防止由输入病例引起本地传播是防控的目标,预防控制的重点是传染源发现和管理,以及媒介伊蚊密度的控制。

(一)传染源发现与管理

海关卫生检疫部门做好疫情发生国家和地区归国人员体温筛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可疑病例, 防止疫情输入,并通报卫生部门,共同做好疫情调查和处置。各级医疗机构要提高防范意识,救治医院在收治寨卡病毒病病例,应采取标准防护和防蚊隔离措施,防止院内传播。病例的尿液、唾液及其污染物的处理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蚊媒控制措施 

在我国伊蚊活跃季节,当一个地区蚊媒密度 超过预警水平即媒介伊蚊布雷图指数及诱蚊诱卵 器指数超过20后,应立即开展灭蚊,清除室内外各种媒介伊蚊的孳生地,迅速将伊蚊密度控制在 安全水平内。当有寨卡病毒病病例出现时,如核心区(以疫点为圆心200 米半径范围内)布雷图 指数或诱蚊诱卵指数≥ 5、警戒区(核心区外展 200米半径范围)≥10时,启动应急媒介伊蚊控制。

(三)健康教育

对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商务、旅游、学习交流等人员前往寨卡病毒 病流行区,要加强蚊媒防护措施。

本文选自:中华医学会热带病与寄生虫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撰写的《寨卡病毒病防治中国专家共识(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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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寨卡病毒病,共识,专家,结膜炎,病例,病毒,伊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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