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点执业而薪酬减半 合理合规吗

2018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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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瑞静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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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了多点执业,就要放弃部分医院薪酬,这种规定真的能解决医院和医生之间的矛盾吗?

“多点执业可能会摧毁公立医院的百分之五十。”原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院长赵平说,医院和医生间的矛盾可能比我们想象得还要尖锐。

在医改政策不断推进的同时,医院和医生之间关于多点执业的冲突也在不断上演。据看医界报道,某三甲医院医生表示,医院有内部规定,申请多点执业的医生,实行薪酬减半,“态度基本上是阻拦的”。

选择了多点执业,就要放弃部分医院薪酬,这种规定真的能解决医院和医生之间的矛盾吗?为此,健康界对“薪酬减半”的可行性进行了调研。

医生:若薪酬减半不如周末走穴

看到薪酬减半,很多医生就不淡定了。

“那为什么不周末走穴?”在医生交流群里,一名医生说道,“多点执业+薪酬减半”的组合并不一定能提高医生收入。

对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心外科副主任医师党海明持有不同意见,“多点执业肯定要薪酬高一些,因为付出更多。”

为何两人在收入变化意见上不一?实际上,多点执业的主体普遍是大专家,也就是患者口中的“名医”。在医生交流群里,也有专家指出,“名医在业余时间去自己的门诊看病人也是多点执业!那一天半的收入可比在医院看一个星期强不少。”

尽管不同地方的医生对多点执业后收入高低的看法不一,在医生收入普遍低上却持有统一意见。党海明直言,“医生薪酬本身就很低,先考虑把工资跟国际接轨,然后再说(阻拦多点执业)这件事。”

尽管医生认为自身薪酬无法和国际接轨,然而公立医院在每位医生上的投入并不少。“每年医院在一位医生身上就要花费掉近20、30万。”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朱夫提到,公立医院培养医生并不容易。

医院投入多,是否意味着,对医生的限制权也更大?

在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下,公立医院与医生之间不是简单的雇佣关系,而是聘用关系。

“医生是单位人,公立医院的人事关系,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来规范的。作为医生的第一执业单位,单位人应该服从医院的规定。”朱夫表示,医院用规章制度“约束”医生多点执业,也是对医疗行为负责。“作为医生的第一执业单位,医院法人要承担医生医疗行为的连带责任。如果医生出现医疗纠纷被追究责任,医院法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在规章制度上,用“薪酬减半”约束医生是否合法?健康界咨询了一名关注医疗行业的资深律师,据他介绍,“薪酬减半”是否合法,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医院如果早有相关制度,同时又能证明医生的多点执业行为确实减少了在院内的实际工作。那么,医院的这种行为就属于正常考核范畴。当然,考核也要依据约定的时限定期进行,‘一刀切’的扣钱肯定不合规。”

医院:按照程序约束医生行为

随着医疗市场的发展,医生群体寻求自我市场价值实现的意识不断增强,但院长又不希望自家辛苦培养的医生去“别家效力”。朱夫提到,医生可以多点执业,但不能把大部分精力放到外面,“要不然,我为什么要养你?”

朱夫的声音并不是个例,原江苏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易利华也道出了大部分院长的心声。“中国目前现状可能就是医院培养名医,然后您出去多点执业,我们承担了培养费用,还要帮其缴纳五险一金,承担各种责任与风险。那么,多点执业的医院承担什么呢?谁会愿意做主体医院呢?谁愿意送名医出国培养,进修,学习?”

随着国家的鼓励,医院也在逐渐支持医生多点执业。“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已经在探索多元聘用、协议制度,从而支持医生的执业行为。”朱夫表示,随着医改的持续推进,未来公立医院也会转变单一全员聘用制,采用多元化的聘用协议制度。

在朱夫看来,对医生和医院来讲,有关多点执业的规定,其实是一个聘用协议问题,是可以双方自行商定来确定的。作为聘用协议,应该规定医院和医生双方的责、权、利。同时,医生是否在医院全职工作,是应该有包括薪酬保险等各方面的差别政策的。

但这种差别也不是无限制的。朱夫指出,医院可以对医生的多点执业行为做约束,但前提是要走正常程序。“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属于‘三重一大’问题。有关”多点执业“的相关规定,首先应该由院长办公会拿出具体方案,经党委会同意后,还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

专家:兼职就业解开医生“枷锁”

毫无疑问,编制是禁锢医生流动的“枷锁”。医师多点执业背后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是公立医院医生从“单位人”走向“社会人”第一步。

如今,在各方博弈下,医学人才流动制度在阻力中不断优化,各地也在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编制、人事、薪酬制度,在这方面,中欧工商学院卫生管理和政策中心主任蔡江南提到,“深圳做的比较开放。”

事实上,探索“医师多点执业”,深圳已属先行者。早在2015年,深圳就率先提出新入职医生采用聘用制。同时,深圳又在全省先行先试,探索“医师多点执业”。根据出台政策,在该市注册的医师,可申请在市内外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除深圳外,上海在医改革创新方面,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蔡江南提到,“上海最新出台的健康服务业50条中,已经明确提出了医生就业的双轨制:全职和兼职。其中,兼职就业为多点执业打开了制度上的通道。”

在上海健康服务业50条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医疗人才资源合理共享。其中指出,要完善医师执业管理制度,在公立医院推行全职、兼职等不同的医师执业方式,健全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公立医院和医师的合法权益。公立医院依据劳动人事合同对兼职医师的执业行为进行管理。

也就是说,医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要明确选择全职还是兼职。如果医生选择兼职合同,合同中就要规定每月兼职多少天,承担多少劳动工作量,享受怎么样的薪资待遇。

医生选择全职合同,显然就意味着失去了多点执业的权利;而选择兼职合同,医生的多点执业将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在当前医生多点执业陷入胶着的状态下,这样的方式越来越被看好。

蔡江南认为,接下来,上海需要出台具体的操作规则,如果可以实现的话,就是对多点执业的问题提供了可行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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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薪酬,合规,减半,医生,执业,医院,医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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