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远程医疗须向患者先行告知
记者3月20日获悉,江西省卫生计生委日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了《江西省远程医疗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试行)》。据了解,该项《规范》也是目前全国首个远程医疗服务方面的规范。
《规范》是远程医疗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开展远程医疗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它明确界定了远程医疗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概念;列出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由远程会诊扩大到至少6类项目;明确了远程医疗服务医务人员执业条件;规范了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专家资源库的遴选产生等。同时,它也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远程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及远程医疗服务机构做好自我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
原标题:江西远程医疗服务有规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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