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取消行政审批

2017
11/15

+
分享
评论
秦晓英(整理) / 健康界
A-
A+
11月15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近期,国家卫计委出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提出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审批,实行备案制。随后,这则通知进一步细化。11月15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养老机构内部已经设置相应医疗机构的,需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材料齐全的养老机构,10个工作日内即可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需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发放许可证后,卫生计生监督机构需在开业后3个月内进行第一次现场检督检查,并保证每年现场检查不少于2次。养老机构需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转诊协作机制,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如何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养,关系到上亿老年人如何安享晚年。

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的老人已超过2.3亿,占总人口的16.7%。而据联合国测算,到本世纪中期,中国超过60岁的老人将有近5亿人,这个数字将超过美国人口的总数。

《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大致4063万人,占老年人口18.3%。

发展健康养老服务迫在眉睫。

2013年9月,国务院相继出台35号和40号文件,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2015年11月,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发文,给出了“医养结合”的时间表——到2020年,所有医疗机构都要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2017年11月8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印发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机构、护理机构。

据国家卫计委统计,目前全国医养结合机构已有5814家,床位总数为121.38万张。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始进行有关医养结合的各种尝试与探索。

2017年8月,山东省出台意见,将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探索建立家庭病床制度,提供上门服务;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新政,提出到2020年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四川省养老规范发布,将探索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

不难看出,医养结合已经成为国家及各地政府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本文为健康界原创,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授权均不得转载和使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诊所,行政,机构,国家卫计委,医疗,医养,养老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为你推荐

相关文章

推荐课程


社群

  • 全国医院擂台赛(第八季) 加入
  • 中国医院管理奖(第七季) 加入
  • 中国研究型医院评价遴选 加入
  • 医健企业伴飞计划 加入
  • 手术室精益管理 加入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剩余5

提示

您已认证成功,可享专属会员优惠,买1年送3个月!
开通会员,资料、课程、直播、报告等海量内容免费看!

忽略 去看看
×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打赏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

已收到您的咨询诉求 我们会尽快联系您

添加微信客服 快速领取解决方案 您还可以去留言您想解决的问题
去留言
立即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