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河南省家庭医生覆盖率将达30%以上

2017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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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 / 河南省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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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河南省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在“家门口”得到方便、便宜、放心、舒心的健康服务,是广大城乡百姓的期盼。眼下,正在全国各地大力推进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让这样的梦想照进了现实。7月4日,记者从河南省医改办获悉,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今年要在全省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努力实现“平时健康有人管,需要服务有人帮”的签约愿景。

《指导意见》明确,2017年底,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困难群众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力争每个家庭拥有1名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电子健康档案。

从“单打独斗”到“团队合作”

居民可自愿选择家庭医生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有序就医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其实此前,我省部分地市就先期对居民健康签约服务进行了探索。“与以往部分地市创新开展的‘片医’‘乡村医生’等服务模式不同的是,家庭医生更强调团队合作,以团队协作的形式共同向签约对象提供服务。”省医改办有关负责人说道。

根据《指导意见》部署,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支撑平台”的层级化团队服务。其中,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

对于服务团队成员,城市和农村又略显不同。《指导意见》指出,城市签约服务团队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全科医师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以及公卫医生、护士、妇幼保健人员等组成。农村签约服务团队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以及公卫医生、护士、妇幼保健人员和乡村医生等组成。同时,每个家庭医生团队还要逐步实现提供中医药服务。根据医改设想,将来服务团队还有望加入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社工等人员。

《指导意见》同时明确,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鼓励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签约时间不少于1年,每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户数不宜超过1000户。

对于支撑平台,就是依托二、三级公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区域影像、心电、检验、病理、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建设,要求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和地理位置,与2家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为签约居民搭建就诊“绿色通道”。

从诊治疾病到健康管理

签约内容可“私人订制”

家庭医生,是由接受过全科医学培训的医生,服务范围涵盖各种年龄、性别、各个器官系统、各类疾病以及生理、心理、社会等各个层面的健康管理,这种服务是全方位、综合性、持续性及个性化的。

《指导意见》要求,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要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其中,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和就医路径指导、转诊预约等;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管理服务是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健康监测、健康评估以及康复指导等。

那么,这些签约内容如何设定、如何选择?是否收费?《指导意见》提出了“服务包”设置,这可以看成是签约内容的“载体”,具体来说,分为“基础性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基础性服务包”是面向全人群,包含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个性化服务包”则是面向个性化需求的人群,是在“基础性”服务内容之上的拓展延伸,包含健康评估、康复指导、中医“治未病”、家庭病床以及特定人群和特殊疾病的健康管理等。“可以说,个性化服务包就是根据居民自身喜好或特殊需求而订制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省卫计委基层卫生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对于签约服务费,则是根据居民家庭签约服务人数按年进行收取,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收取签约服务费用的,不再另外收取一般诊疗费。

从“上门找医生”到“医生进家门”

让家庭医生工作更有干劲儿

拥有家庭医生打点健康,可以让居民更多的常见病、多发病留在基层诊治,百姓看病也不再当“无头苍蝇”。但不可否认,目前家庭医生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待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些不但影响了公众对家庭医生的认可度,也打消了家庭医生留在基层工作的信心。

为此,《指导意见》对调动供需双方积极性上分别作出要求。针对“需方”,要主动向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让签约居民享有预约转诊、用药衔接、医保支付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增强群众主动签约的意愿。

针对“供方”,要赋予家庭医生团队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留床位等资源;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收入分配、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向家庭医生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同时,建立健全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与家庭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进修制度。

而为了让更多居民在基层看病更安心、更舒心,不用扎堆大医院,《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医保支付、用药衔接、人才培养等配套政策。例如,要拉开基层医疗机构与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差距;通过家庭医生转诊的住院患者,向上转诊时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向下转诊时不再另设基层住院起付线;允许慢病门诊统筹患者在签约基层就诊;有效衔接基层与二、三级医院医保用药目录,基层可备案采购非基本药物等。

另据了解,今年在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基础上,我省将持续推动焦作市、新密市和10个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县(市)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践创新,同时选择中牟县、郏县、息县和郑州市金水区、许昌市魏都区作为县域和城市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省示范联系点,重点在服务模式、“服务包”涉及、医保支付等方面进行制度性探索,为全省深入推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原标题:家庭医生要走进亿万城乡百姓家 年底覆盖率达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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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率,医生,家庭,指导意见,家庭医生,签约,基层,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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