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给力!以法律名义对7种“医闹”零容忍

2017
06/27

+
分享
评论
张娟(整理) / 健康界
A-
A+
多个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和制度整治医闹,医生这下有指望了!

医闹不除,积恶成习。7月1日起,《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下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明确禁止了七种医闹行为,包括“在医疗机构内拉横幅、设灵堂、摆花圈等;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公共场所,或者阻挠将遗体移放太平间、殡仪馆;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或者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近年,虽然各地医闹屡见报端,但据统计,2016年全国医疗纠纷数量较2015年下降6.7%,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下降7.5%,涉医违法犯罪案件下降14.1%。由此可见,医闹有下降趋势,这或许与全国各地出台相关规定和制度有一定相关性。

治理医闹 江西选择依法、讲法

2014年3月,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并依据条例出台了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和医患纠纷处置流程,坚持“三个坚决不赔”:不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坚决不赔;“以闹取利”的坚决不赔;未经合法机构和组织调解、裁决的坚决不赔,促使双方依法维权。

同时,针对矛盾纠纷双方往往缺乏互信的情况,江西引入第三方中立调解机制,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医疗调解中心,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这部条例使得江西省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常态,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5年,江西省医疗纠纷数量比2013年下降了37.7%,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事件下降78.7%,省直部门接待的纠纷上访次数下降77%。

与江西省相比,广东省是更早将医疗纠纷赔偿引向法制化轨道。2013年6月该省发布《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纠纷赔付超过1万元,公立医院就不得与患者自行协商。这一“严厉做法”得到了当地医生和医院的一致称赞。

辽宁建立信用“黑名单” 将医闹医暴拒之门外

2016年11月,辽宁省启动国家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的试点工作。试点医院如果发现有可疑暴力伤医等行为,就可将涉事者的信息上传到辽宁省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

这些信息可通过省级平台交换到国家卫生计生信用信息平台,国家卫计委各部门可通过国家平台共享使用。一旦信息被全国各省共享,涉事者将被全国的医院“拉黑”,再去全国各医院挂号时将进行验证并被限制。

如果成效明显,全国“黑名单制度”的普及将不是梦,到那时,有过医暴记录的患者就诊恐怕就困难了。

福建首次规定:媒体对失实报道须担责

为了引导媒体按职业道德依实事报道,福建省进行了一次创新性的探索。

2016年5月23日,福建省出台了《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提到新闻媒体医疗纠纷公共事件中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由媒体失实报道医疗纠纷而引起的严重后果,涉事媒体应担负相关责任。这在地方性医疗纠纷处置规章中尚属首次。

 别想再闹了 深圳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 

以往,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医疗机构属于内保单位,并非类似机场、火车站的公共场所,不利于预防和打击医闹、医暴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6年底,深圳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将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场所,而对“公共场所”只需构成“扰乱”,无需其他附加条件,即可实施处罚,再闹警察叔叔就不客气了!

防医闹 医院可配催泪喷雾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

保卫室可适当配备短棍、长棍、催泪喷雾剂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以及防刺背心等,以供危急情况下使用。乍一听,这有点像是防暴演习,但其实是为了防止医闹。

2014年11月4日,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成都市医院安全防范标准》(下称《标准》),除提出头盔、防割手套、胶木警棍等防护装备要求做到每一班保卫人员不少于人手一件外,同时提出可以配催泪喷雾剂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但必须由专人保管,谨慎使用。

医闹不管事出何因,都是伤天害理,这种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必须坚决予以依法严惩。地方政府出台各种规定和制度,足见其对遏制医闹的态度和决心,但我们不仅需要法规,也需要法制,希望相关部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让疾病成为医生和患者共同以及唯一的敌人。

本文综编自健康界、人民日报、央广网、文都网校、成都晚报等媒体报道。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本文为健康界原创,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授权均不得转载和使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医闹,名义,法律,公共场所,医疗,纠纷,媒体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0/500

评论字数超出限制

表情
评论

为你推荐

相关文章

推荐课程


社群

  • 医生交流群 加入
  • 医院运营群 加入
  • 医技交流群 加入
  • 护士交流群 加入
  • 大健康行业交流群 加入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剩余5
×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打赏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