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卫计委: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2016
07/09

+
分享
评论
浙江省卫计委
A-
A+
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应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质量”为原则,使之充分整合区域医疗资源优势。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印发了《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和《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试行)》,指出各地应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上述规范8月起正式实施。

通知指出:

1.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应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质量”为原则,使之充分整合区域医疗资源优势,提高医疗机构的医学影像诊断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医疗机构的临床业务发展。

2.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在医疗机构类别上属于“其他诊疗机构”,由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规划和设置审批,各地应结合当地医疗资源配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编制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设置规划,在规划和审批过程中要注重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工作的衔接,并按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下放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的通知》(浙卫发〔2013〕225号)有关要求及时向我委备案。“

3.《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和《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试行)》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执业登记、校验和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于达不到《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和校验。

4.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应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违规配置使用。

不该做什么?

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不得开展放射产前筛查与诊断、治疗及介入治疗工作。

规范规定,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应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发生使用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影像诊断工作或者出具虚假诊断报告等情况,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停止其相关项目检测或关闭诊断中心,直至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不接受当地医学影像诊断质控中心的技术指导和质量评价,或参加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的,经整改后仍不合格者,根据情节可以停止相关项目检测或者关闭诊断中心。

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是指依法独立设立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并结合病史、临床症状、体征及其他辅助检查,综合分析,出具影像诊断意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

医学影像科、急诊医学科或内科或外科。其中医学影像科的二级学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

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科室设置分为必设科室和可选设科室。

(一)必设科室主要包括放射科、超声科、设备信息科及辅助科室。

1、放射科:开展X线、CT和磁共振成像诊断。

2、超声科:开展USG诊断。

3、设备信息科:配备PACS/RIS系统,并实施维护保养及负责其他各种设备的维护管理。

4、其他:包括药品保管和供应、物品消毒和供应以及登记、收费等部门。

(二)可选设科室主要与中心开展业务相关,如核医学科等。

1、核医学科:开展SPECT、PETCT或PETMRI诊断。

2、其他医学影像诊断:如乳腺X线摄影、胃肠造影检查、口腔全景摄影等。

三、设备要求

(一)影像设备:至少配备DR2台、16排CT和64排及以上CT各1台、1.5T或以上MRI1台;超声3台(具备彩色多普勒血流显像、心脏超声检查、超声造影及定量分析功能)。在此基础上可以选择配置SPECT、PET-CT、PET-MRI,开展核医学检查诊断。

(二)防护和急救设备:每个放射检查室都必须配备辐射防护用品及基本抢救设备,每间CT检查室内必须配备除颤器、简易呼吸器、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及相关药品。

(三)信息化设备:具备PACS/RIS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具有信息报送和传输功能的网络计算机等设备,配置与工作量相适应的医生诊断工作站。

(四)抢救用房、抢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1、抢救用房:至少设1间抢救用房及其辅助用房,抢救病床至少1张,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设备和急救药品。

2、急救设施设备:氧气及供氧装置,监护仪(能监测心电、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等),心电图机,除颤仪,呼吸机,气管插管相关器材(喉镜、不同型号的气管插管、开口器等),吸引器。

3、急救药品: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多巴胺、多巴酚丁胺、硝酸甘油、阿托品、西地兰、利多卡因、胺碘酮、地塞米松、呋塞米、安定、葡糖糖酸钙、氯化钾、50%葡萄糖等

四、人员要求

执业(助理)医师必须是与注册范围相适应的医师,护士必须为注册护士。

(一)放射专业(X线诊断、CT诊断和磁共振成像诊断):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须通过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并在有效日期内。至少有主任医师2名,副主任医师2名,主治医师4名,副主任技师1名,主管技师4名,技师4名。其中本机构的固定医师和技师各至少4名。

(二)超声诊断专业: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助理)医师,至少有主任医师1名,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2名。其中本机构的固定医师至少2名

(三)核医学专业:至少有高级职称医师1名,主治医师2名,主管技师2名。其中本机构的固定医师至少2名,技师至少1名.

(四)注册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或内科专业或外科专业的临床执业医师至少1名,并经过系统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能熟练处理对比剂中度和严重不良反应以及患者其他危急状况。平时负责来检人员的初检和开具检查申请单等。

(五)开展CT和MRI增强扫描,每台设备至少配备1名专业护士,并根据工作量增加相应的专业护士。其中,至少1名护士具有主管护师职称。

(六)其他人员:包括信息技术、设备管理、登记收费、图像打印,报告发放等工作人员。

五、基本布局要求

(一)放射科

1、检查区:主要包括登记室、X线摄影室、CT检查室及其配套的辅助用房,磁共振成像检查室及其配套的辅助用房。

2、检查机房要求:根据国标GBZ130-2013医用X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单管头X线机机房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M2,机房内单边最小长度3.5M。双管头X线机房使用面积小于30M2,机房内单边最小长度4.5M,CT机房使用面积不小于30M2,机房内单边最小长度4.5M。乳腺机机房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0M2,机房内单边最小长度2.5M。口全腔景机机房使用面积不小于5M2,机房内单边最小长度2M。MRI机房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50M2。以上每个机房有合适的控制室和配套设备辅助用房,所有机房必需通过环境检测,X线和CT机房符合辐射安全要求。

3、候诊区:200M2,包括受检者等候区、更衣室(处),条件受限的,可将更衣处设在机房内,做好受检者隐私保护。侯诊区应宽敞舒适,配有侯诊椅,检查通道通畅。侯诊区内或毗邻诊区应有厕所,方便受检者需要。

4、有诊断报告室、读片室、影像专家门诊室、远程会诊中心等。

5、有值班、办公、更衣和盥洗等用房。

6、有条件的在CT室或MRI室附近设放射科专用注射室和观察室,为CT或MRI增强预留留置针及检查完成后观察处置用。

(二)超声科

1、每台超声诊断设备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2、侯诊区:100平方米。

3、有合适的值班、办公、更衣和盥洗用房。

(三)核医学科

1、每台设备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候诊区:100平方米。

3、有合适的值班、办公、更衣和盥洗用房。

(原标题:浙江卫计委: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规范文件8月正式实施)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本文转载自其他网站,不代表健康界观点和立场。如有内容和图片的著作权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邮箱:nanxingjun@hmkx.cn
关键词:
浙江卫计委,医学,影像,诊断,机房,医师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0/500

评论字数超出限制

表情
评论

为你推荐

相关文章

推荐课程


社群

  • 医生交流群 加入
  • 医院运营群 加入
  • 医技交流群 加入
  • 护士交流群 加入
  • 大健康行业交流群 加入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剩余5
×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打赏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