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3天发两通知 细化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
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于6月6日、9日分别印发《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办法及指标的通知》(明医改组〔2016〕14号文件)和《关于调整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及工资总额计算办法的通知》(明医改办〔2016〕23号文件),完善、调整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办法及指标,并将其与总会计师绩效考核挂钩。
其中,明医改组〔2016〕14号文件共六大项40个指标,前五项共计100分,第六项纯扣分项。具体六大项名称及分数分别为:服务评价(4分)、办院方向(44分)、平安医院建设(10分)、管理有效(32分)、持续发展(10分)以及遵纪守法(扣分项)。
仅时隔3日,明医改办〔2016〕23号文件出台,并指出缘由:为贯彻落实市医改领导小组明医改组〔2016〕14号文件,促进医疗行为回归医学本质,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医院院长的执行力和管理水平。对比两个文件发现,关于公立医院院长的考核标准更为细化、完善。
摘录明医改组〔2016〕23号文件关于医院院长年薪计算方法如下:
(一)院长年薪考核以80分为合格线,80分发基数年薪。
(二)院长考核总分数与医院总会计师考核得分挂钩,即院长考核总分数=院长考核得分*80%+总会计师得分*20%(总会计师的总分数=总会计师考核得分*60%+院长考核得分*40%)。
(三)院长考核总分数高于80分,每增加1分,增加年薪基数一个百分点;每减少1分,扣减年薪基数一个百分点。计算公式如下:
院长年薪=年薪基数+年薪基数*(考核总分数%-80%)
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办法及指标的通知》(明医改组〔2016〕1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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