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疫苗事件”再次发生 甘肃集火药品流通

2016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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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媛巧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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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一系列重拳出击药品流通监管。

疫苗事件后,药品流通中的不规范问题引起广泛关注,一度警醒各级部门。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药品流通秩序。

《通知》指出,本次专项整治内容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整治、挂靠走票专项整治、药品流通终端专项整治、虚假药品广告专项整治。

针对中药材中药饮片整治,将重点整治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格等突出问题,严厉打非法经营、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此外,监督各级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储存等行为,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购买中药饮片、擅自加工药材冒充中药饮片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是本次整治活动的重要内容。

《通知》指出,要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的专项整治,点整治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非法渠道购销、超范围经营、不按规定储存、运输、安全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特殊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销行为,确保不发生特殊药品流弊和安全事件。

在挂靠、走票上,《通知》强调,要重点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通过出租出借转让证照、票据、虚开发票、不开发票、伪造回款收据等以及设立多套计算机系统,为销售非法购进的药品提供掩护,致使不明来源药品进入药品流通渠道的行为。

《通知》还指出,要加强对药品流通终端的规范。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等为重点单位,因地制宜地将无证诊所纳入整治对象。中药材中药饮片、疫苗、生物制品(含五种血源筛查类体外诊断试剂)等冷链管理药品、中药注射剂、无菌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终止妊娠药品,以及麻精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都是此次整治的重点药品品种。将对全省药品流通终端的医疗机构、经营企业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确保流通终端药品渠道合法质量安全,实现全省无过期药品的目标。

此外,此次整治工作还将加强与通信、公安、邮政等部门的协作,重点整治未经审查核准非法发布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

对专项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一查到底,并一律予以公开曝光,撤销其GSP证书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节严重的额将移送公安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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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集火,疫苗,药品,中药材,饮片,整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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